【钞】二、释说字二:初、牒释。
【疏】说者,悦所怀也。
【钞】悦是畅悦,怀是心怀。若就此经,即是如来久修久证念佛三昧。蕴之在怀,今机扣发,说之乃畅昔之所怀。
○二、「即十」下,示相。据今之说,正在念佛。次文委示,今不预陈,故且通涂明其说相。文二:初、明所说法相。
【疏】即十二部经,八万法藏,六度、四等一切法门。
【钞】十二部经总明说相,谓或作长行说,或作重颂说,或作未曾有说,或作无问自说说等。若八万法藏,乃具示所说种种法门,合云四千,且举大数。然应了知有多八万,且约四谛示诸八万。若言八万法藏即苦谛,八万尘劳即集谛,八万对法门、八万三昧门、八万陀罗尼皆道谛,八万波罗蜜即灭谛。今虽示一,义已兼三。以法藏名是蕴聚义,判属苦谛。复由蕴义兼得三谛,盖四名言不离阴故。如《俱舍》云:「牟尼说法蕴,数有八十千,彼体语或名,是色行蕴摄。」故十二、八万俱通小衍。或云小乘唯有九部,大则十二;或云小有十二,大唯九部;或云大小皆有十二。六度、四等虽在大乘,亦通三藏、事度菩萨。然其名数,四教皆同,须就所诠真、中二理定其权实。复论四种能趣观行,用简偏圆,使宝渚化城,迃直不滥。
○二、「又于」下,明能说善巧二:初、于一法一门明四悉。
【疏】又于一法中作四门分别,于一一门巧作四悉檀利益,闻者欢喜,赞用受行,信、戒、进、念而得开发,贪、恚、愚痴豁尔氷消,革凡成圣,入法流水。或三、二、一益,若都无益,则乐默然。
【钞】上之所列八万等法,既通四教,即是生灭八万、无生八万、无量八万、无作八万。如生灭八万,趣举一法,须开四门,四门假人,同皆叵得。若其实法,四义不同:约有门说,念念无常,如灯焰焰;约空门说,三假浮虚,犹如云雾;双亦门说,二相从容;双非门说,二相俱舍。四中一门,机生熟故,四悉被之:为未种者,作世界说,令其乐欲,赞用受行。为已种者,用中二悉:善根未发,作为人说,令起宿善,信、戒、进、念;恶未破者,必对治说,令其三毒豁尔氷消。为已熟者,第一义说,令得契真,革凡成圣。佛智鉴机,说之必中:知不入理,令得三益;知不破惑,令得二益;无善可发,作世界说,但生欢喜;若全无益,佛则不说。
○二、「若一」下,例诸法诸门示四悉。
【疏】若一机扣圣,于一门施四益者,余三门亦如是。为一缘说一法既尔,诸缘诸法亦如是。
【钞】上明一门被机四悉,余之三门被机亦尔。八万中一,四门四悉,被机既尔;其余诸法,四门四悉,被机亦然。一教八万,门悉既然,三教亦尔。八万法藏,例于尘劳及对治门,三昧、总持、波罗蜜等,一一八万,法法四教,教教四门,门门四悉。其十二部、六度、四等,准此可知。以此略明佛说之相。
○三、释观字,即所说也。上十二部八万等法,岂非所说?然是泛举,显于能说。下无量寿及今观字,的是此经所说义也。释观分二:初、牒释双标。
【疏】观者,观也。有次第三观,一心中三观。
【钞】牒起观字,以观释之,乃用观法观于胜境。若非观法,将何观之?撮经所诠,立兹题目。经明十六,以为能观;今释题名,唯论三观。经文是别题?是总名?总总于别,别别于总。若也立题,收文不尽,则不能应篇章之式。故知今立三观释观,乃是经文十六观体。若就十六各各示于三观相者,其文繁广,故于释题总而示之。令其修者,以兹观法入十六门,则境境皆三,心心绝玅,四依被物,言简意周。双标次第及以一心二三观者,此乃以次显于不次,不融别观,无以明圆。如《止观》中,皆用思议显不思议。平声去声
○二、「从假」下,据教双释二:初、次第三观二:初、列名指经。
【疏】从假入空观,亦名二谛观;从空入假观,亦名平等观。二空观为方便,得入中道第一义。谛观心心寂灭,自然流入萨婆若海。此名出《璎珞经》。
【钞】所列诸名,释中自见。
○二、「今释」下,释相结果。依前列名,释三观相。
【疏】今释其意。假是虚妄,俗谛也;空是审实,真谛也。今欲去俗归真,故言从假入空。观假是入空之诠,先须观假,知假虚妄而得会真,故言二谛观。此观若成,即证一切智也。
【钞】第一、空观而有二名。假是等者,见思取境,无而谓有,虚假凡俗,知虚名谛;二空之理,是审实法,知实名谛。不究俗虚,莫知真实,要须照假,方得入空,是故名曰从假入空。又假是等者,迷世俗时,谓虚是实,则二俱不谛;若悟俗虚,必知真实,则二俱谛,故复得名二谛观也。此观等者,修观名因,证智名果。《释论》三智,为易解故,分属三人。故以声闻对一切智,即空观果,当于别教十住位也。
【疏】从空入假观者,若住于空,与二乘何异?不成佛法,不益众生。是故观空,不住于空而入于假,知病识药,应病授药,令得服行,故名从空入假观。而言平等者,望前称平等,前破假用空,今破空用假,破用既均,故言平等观。此观成时,证道种智。
【钞】第二、假观,亦有二名。先斥住空,堕二乘地。若修假观,能成佛法,能益众生。观空欲作入中方便,故于空智证而不住。三界惑着,须荡令空;诸法因缘,须究本末。见思重数,如尘若沙,以大悲心徧观徧学,名为知病。诸法诸门,破性破相,一一对治,无不谙练,是名识药。随惑浅深,知机生熟,神通骇动,智辩宣扬,四悉当宜,各令获益。如此授药,方肯服行,皆由证空能入此假,故此观名从空入假。而言等者,前除见爱,破假用空;今遣尘沙,破空用假。于空于假,各一破用,前后相望,至今均等,故复名为平等观也。此观等者,若依《释论》,以菩萨人对道种智,即假观果,位在十行。
○「二空」下,第三、中观。
【疏】二空为方便者,初观空生死,次观空涅槃,此之二空为双遮之方便;初观用空,次观用假,此之二用为双照之方便。心心归趣,入萨婆若海,双照二谛也。此观成时,证一切种智,是为次第三观也。
【钞】初、双标。初观空生死者,别人初心信今知觉,本是常住中道佛性,从教道故,名为但中。唯善唯净,不具染恶。虽无染恶,其性灵知,强觉忽生,境界斯现。分别境相,执着我、人不昧之知,邪思、邪见现前染恶。既非性具,皆是随缘变造而有;是变造故,非性本然。是故见、思不即中道,定须破故,即义不成,故不得云唯爱、唯见、唯色、唯香。设欲修中,能、所不绝,故修空为正,中观为傍。何者?心既着有,须别缘空,破兹爱、见。所观之空,是二乘法;既非性具,乃是别修。空非毕竟,是故空观但空生死。次观空涅槃者,生死之有虽已破除,心又着空,须别缘假,破此空着。假是建立,是菩萨法;非性具故,亦是别修。能荡空着,名空涅槃。此之等者,前空生死,见、思惑忘;次空涅槃,尘沙惑尽。二惑既尽,心无偏着,是故得为双遮方便。初观等者,复因次第用于二观观其二谛,是故得为双照方便。方便立已,圆观可修,于十向中即以所显中道佛性而为能观中道之观。谛观不二,惑智一如,三观圆融,是无作行,故得自然入萨婆若。此观之果,名一切种智,位在初地。
○二、一心三观。斯乃称性而观,绝待而照。盖一切法性是法身、般若、解脱。如伊字三点,三非孤立,一一圆具,举一即三,乃以三德而为三谛。般若是真,解脱是俗,法身是中。德既不纵不横,谛乃绝思绝议,此是佛之所谛。今以此谛而为所观,谛既即一而三,观岂前后而照?故依玅谛以立观门,即于一心而修三观。此观观法,能所双绝。况无量寿佛本修此观,成就三身,法报泯然,真应融即。非兹玅观,宁显玅身?化主若斯,徒众亦尔。正报既玅,依报岂粗?故十六境皆须玅观。此文为三:初、依《智论》释二:初、释相二:初、约法释。
【疏】一心三观者,此出《释论》。论云:「三智实在一心中得。」秪一观而三观,观于一谛而三谛,故名一心三观。
【钞】三智,即前次第所明一切智、道种智、一切种智,令易解故,分属三人。克性圆论,三智实在一心中得。三智是果,三观是因。果在一心,因岂前后?因果不二,方曰圆修。故举智后,即明三观。只一观而三观者,趣举一观,即具三观。举一空观,假、中亦空,三观悉能荡相着故;举一假观,中、空亦假,三观皆有立法义故;举一中观,空、假亦中,三观当处皆绝待故。若知三观只在一心,则一一观任运具三也。观于一谛而三谛者,谛、观名别,其体不殊。全谛发观,观还照谛。既无别体,以何义故立谛、立观?若欲分别,就三因说:性三为谛,修三为观。性了是真,性缘是俗。正是中谛,不是了因,非大真谛。俗、中亦然。此之三谛,方与三观体性不殊。顽空为真,与观体别。俗、中亦尔。三观互具者,盖性三本融,全性成修,此之谓矣。
○二、「类如」下,引类释。
【疏】类如一心而有生住灭,如此三相在一心中。
【钞】以有为法类无为性,一刹那心,初生即灭,两间名住,不无三相而在一心。三相无常,尚居促念,三观称性,无作无生,具于一心,其义何爽?
○二、「此观」下,结果。
【疏】此观成时,证一心三智,亦名一切种智寂灭相,种种行类相貌皆知也。寂灭相者,是双亡之力;种种相貌皆知者,双照之力也。
【钞】不明智果,观法无归,故示观成,惑灭理显,豁然玅证三种智慧,实在一心。或具论三智,或从胜说,只但名为一切种智。寂灭等者,论自解释一切种智,双寂二边无明之相,双照二谛种种行类。始自初心圆修三观,玅观中道念念双忘,而即二边念念双照,一心三观,法尔如然。今入分真,本智显发,全由始行亡照之功。
○二、引《中论》证。
【疏】《中论》云:「因缘所生法」,即空,即假,即中。《释论》云:「三智实在一心中得」,即此意也。
【钞】论云:「因缘所生法,我说即是空,亦名为假名,亦名中道义。」论通衍三。今证圆观,观所对法,岂有不从因缘生者?今修圆观,必先解知能生因缘及所生法皆不思议,方于此境观空、假、中。又须了知玅谛、玅观悉是能观,因缘所生阴等诸境皆是所观。前且直云观于一谛,而三谛须知于阴等境观一谛等也。勿守略文,须寻观义。又不可谓先解所观不思议故,便不得言阴及无明。何者?本说因缘及所生法是不思议,若非无明,何名因缘?若非阴等,何名所生?有人见释心法玅云:心法在因,约迷以说;佛法在果,约悟以说。輙便难云:心法称玅,何得是迷?良由此人不知所以,解迷是玅,方曰圆人。如论苦、集,称为无作,及十二因缘名不思议,岂不得云不思议无明?人虽解玅法体是迷,不知理即一向在迷,玅觉一向属解,中间四位,迷、解共俱,名字即人。若不观迷,何处用观等觉之位?若不破迷,宁登玅觉?以上上智断下下惑,惑非迷耶?人之多僻,其类实繁。《释论》三智,已如前释。
○三、「此观」下,约玅结示。
【疏】此观微玅,即一而三,即三而一,一观一切观,一切观一观,非一非一切,如此之观,摄一切观也。
【钞】初一句总叹微玅。次二句约三一叹玅。一不定一,一即是三;三不定三,三即是一。《释论》以不决定解不可思议。次三句对十六叹玅。上明一三融,即总一玅观也。即此一观徧入诸门,名一观一切观;虽入诸门,只一玅观,名一切观一观。观若定一,莫入多门;观若定多,不可为一。实不可以一多思议,故云非一非一切。后二句结示。虽非一多,能摄一切,是故十六无非玅观。
○四、释无量寿,正示三观所观境也。前明三观,且以三德及以三因而为谛境。盖示所观融即,用显能观绝玅。须知性中三德,体是诸佛三身。即此三德三身,为我一心三观。若不然者,则观外有佛,境不即心,何名圆宗绝待之观?亦可弥陀三身以为法身,我之三观以为般若,观成见佛,即是解脱。举一具三,如新伊字。观佛既尔,观诸依正,理非异涂。此意不明,非今观佛。释此为二:初、牒名从梵。
【疏】无量寿者,天竺称阿弥陀。
【钞】无量寿者,已是华言,天竺梵语称阿弥陀。
○二、「佛本」下,从真出俗二:初、约本无三。标无量寿,乃以无量而为其量,是则题中已言寿量。寿量依身,乃成二义,故约三义而论有无。
【疏】佛本无身无寿,亦无于量。
【钞】所言佛者,究竟觉也。理智既极,始本两忘,无相无名,不可说示,宁得立其身及寿量?
○二、「随顺」下,随世俱立二:初、列三身各三。
【疏】随顺世间而论三身,亦随顺世间而论三寿,亦随顺世间而论三量。
【钞】据究竟觉第一义谛,则不可言身及寿量。为度生故,乃顺世间立名立相,故说三身及三寿量。是则真佛无三,随世故有,然须了知有无之意。言佛本无身、无寿量者,但无有相随情之三,非无性具微玅身等,是故真佛究竟一切净秽法门。若一向无,何异小乘所诠真理?故真无俗有,真有俗无,皆是悉檀,不可偏执。今文意者,盖立三身,释无量寿,恐执定有,是故先言佛本无三,随世说有。得此意已,分别三身、三寿、三量,则无滞也。
○二、「法身」下,释三身三义二:初、约义分别,二、据理融即。以有次文尽理融即故,今且约修二性一一涂分别。初自为三:初、法身二:初、别释三。
【疏】法身者,师轨法性,还以法性为身。此身非色质,亦非心智,非阴、界、入之所摄持,强指法性为法身耳。
【钞】初、法身者。师轨释法,舍通从别。通则生、佛俱轨法性,然其九界虽轨而违,如人依师,不顺师教。唯有诸佛,从初发心,轨法而修,今能究竟,冥合法性。故《大经》云:「诸佛所师,所谓法也。以法常故,诸佛亦常。顺法性故,名法为师。」实非所师,与能体别,故即所师法而为其身。虽名为身,已出五阴,故非色质及非心智。色是初阴,心智即四阴。既其非阴,亦非入、界,故非三科任持摄属。此则已简分段、变易,以二生死阴等摄故。亦可色质简应,心智简报,三科简因。既非此等,何以状名?为物机故,强指法性,名为法身。
○二、「法性」下,寿。
【疏】法性寿者,非报得命根,亦无连持强指,不迁不变,名之为寿。
【钞】连持之寿,亲依命根。今法性寿,非识息煖报得命根,亦非三事。连持之寿,为物显德,乃指法性,非八相迁,非九世易,强名为寿。
○三、「此寿」下,量。
【疏】此寿非长量,亦非短量,无延无促,强指法界同虚空量。
【钞】寿之分量,合论长短及以延促。今法性寿,实无此等分量之相,此则通简。若别简者,长是报佛,短是众生,能延能促即是应身,非此等量。为成观故,强指法寿同虚空量。
○二、「此即」下,总示。
【疏】此即非身之身,无寿之寿,不量之量也。
【钞】法性三义,非阴聚身,非报得寿,非长短量,强于法性说身、说寿、说量故也。
○二、报身二:初、称法有报二:初、引经。
【疏】报身者,修行所感。《法华》云:「久修业所得。」《涅槃》云:「大般涅槃,修道得故。」
【钞】报,即酬报也。修行是因,感于玅报而酬因也。《法华证智德经》云:「慧光照无量,久修业所得。」大般涅槃,证断德也。此二果德,酬答修因,是故名报。
○二、「如如」下,释相。
【疏】如如智照如如境,菩提智慧与法性相应相冥。相应者,如函盖相应;相冥者,如水乳相冥。
【钞】感报之时,其相何似?故以一法二喻显之。如名不异,所观差别,不名如境;智外有境,不名如智。各二如者,境如如智,智如如境,此之境智,故得应冥。智慧名通,故以果觉菩提简之,即是无上菩提之智,与法性境相应相冥。先举函盖喻其相应,恐谓函盖虽际畔相当,终存两相,故重举水乳以喻相冥,令知始本同是觉性,其体泯然正同水乳,则显境外无智,智外无境。水乳可见。
○二、「法身」下,于报立三,即身、寿、量也。三中一一言法身者,报智所冥,离法无报故。初、身。
【疏】法身非身非不身,智既应冥,亦非身非不身,强名此智为报身。
【钞】言非身者,非应佛有分齐身;非不身者,非报佛无分齐身。又非身则非有,非不身则非空。中道法身,乃本觉体,如觉冥此,能冥亦忘,为成观故,强名报智。
○二、「法寿」下,明寿。
【疏】法寿非寿非不寿,智既应冥,亦非寿非不寿,强名非寿为寿。
【钞】言非寿者,非应同连持之寿;非不寿者,非报智不连持寿。双非二边,冥中法体,强名之意,同前身也。
○二、「法量」下,明量。
【疏】法量非量非无量,智既应冥,亦非量非无量,强名无量为量也。
【钞】非应有量,非报无量,及非二边,义同身寿。
○三、应身三:初、明应物有三:初、身。
【疏】应身者,应同万物为身也。
【钞】如谷答响,大小随声;如鉴现形,端丑在质;应万物感,现胜劣身。
○二、「应同」下,寿。
【疏】应同连持为寿也。
【钞】身既同物,寿岂差机!
○三、「应同」下,量。
【疏】应同长短为量也。
【钞】随宜长短,示量无量。
○二、「智与」下,明依二有应三:初、法。
【疏】智与体冥,能起大用。
【钞】智即报身,体即法身,此二冥合,应用无方。
○二、「如水」下,喻。
【疏】如水银和真金,能涂诸色像。
【钞】真金上色,须水银和,方能涂物。阙此一缘,金无涂用。去声
○三、「功德」下,合。
【疏】功德和法身,处处应现往。
【钞】报智功德,契会法身,随有机处,应无不往。
○三、「能为」下,明应徧三土二:初、双明报应。二、「有量」下,单示应身。
【疏】能为身、非身?能为常寿、为无常寿?能为无量、能为有量?
【钞】初义者,上所说报,但论冥法,即自受用也。今明垂应,以他受用常住之应,对于生身无常之应,示二迹用,是故双明身等。身即生身,有分齐相,故名为身;非身是报,无分齐相,故曰非身。《小般若》云:「佛说非身,是名大身。」大身者,乃他受用身也。无分齐身,其寿则常,故无量也;有分齐身,寿则无常,故有量也。此二应用,乃依真、中二理而住,机依事、业二识而见。住理,广如《金光疏》说;二识,委在《起信论》明。论意要在事识见,则取色分齐,故名应佛;业识见,则离分齐相,故是报身。此义至后释观佛观钞中辩之。行者须知:常身无量,通应三土;无常有量,但应同居。所以者何?盖实报机分证论见他受用身,方便土人唯禀别、圆,所见佛相虽小优降,然匪生身,悉是报佛。若同居土具四教机,禀别、圆者,能覩报佛。故《法华》明常在灵山,《华严》说法尽未来际,及诸大乘,即于应相见是法性尊特之身。故知常身徧应三土。若无常身,唯应同居,逗藏、通机,生凡夫善也。
○次义分二:初、明有量二义。
【疏】有量有二义:一为无量之量,二为有量之量。如七百阿僧祗及八十等,是有量之量;如阿弥陀实有期限,人天莫数,是有量之无量。
【钞】上之所说,自受用外,垂三土身,皆名为应。其他受用,虽就对机名之为应,而是实因之所感克,复名为报,非是差别逗机之用。若论逐物随缘,参差长短,身寿量者,须就同居无常用说。故今别示应身之相,但于有量开出两量。而此两量,依于事识,但空见故,唯属无常。若依业识,不空见者,即此无常全体是常,则常、无常二用相即,二鸟双游也。若上二土,机息应转,亦是无常,以非八相,故且言常。言七百等者,《首楞严三昧经》云:「坚首菩萨问:『佛寿几何?』佛令往东方,过三万二千佛土,于庄严国问照明庄严自在王佛。彼佛答云:『如释迦寿,我亦如是。汝欲知者,我寿七百阿僧祗劫。』坚首回此白佛。阿难云:『彼佛乃是释迦异名。』」虽机胜见长,而七百犹可数故,亦是有量之量。若阿弥陀,人天莫数,故是有量之无量也。
○二、「应佛」下,结应佛皆然。
【疏】应佛皆为两量,逐物随缘,参差长短。
【钞】佛佛既皆三身圆证,应身被物,物寿长短,岂不随顺各示两量。故弥陀现长,亦能现短;释迦现短,亦能现长。故《大论》第三十六云:「当知释迦文佛更有清净国土,如阿弥陀佛国;阿弥陀佛亦有不严净国,如释迦文佛国。」又第三十八云:「此间阎浮恶故,释迦寿应短;余处好故,佛寿应长。」故《涅槃》二十二云:「西方去此三十二恒沙有无胜国,所有庄严如安乐世界,我于彼土出现于世。」斯皆随逐物机也。
○二、「然」下,据理融即。
【疏】然此三身三寿,不可并别一异,即乖法体。即一而三,即三而一,乃会玄文。释名竟。
【钞】上辩三身,法是本有,报约修成,应论现往,其言似纵。须知报、应二种之修,性德本具,虽是性德,修相宛然。全性起修,全修在性,三一冥泯,思说莫穷。不可等者,如上竖论,显非并一。若言性具三身寿量,显非别异。若作并别一异之解,即乖所诠圆常法体。即一而三故不横,即三而一故不纵,非纵非横,不可思议。如此解者,乃会能诠玄玅之文也。
【钞】二、辩体。前文解释能说、所说,能观、所观,皆能诠名。今辩此名所诠之体,欲令学者因筌得鱼,寻名显体。寻名意在忘名,显体知无别体。此乃今师释名辨体之玅意也。复应了知释名是总,总三法故;三章是别,别三法故。是故解释通、别二名,无不义具教、行、理三。能说之佛既具三身,所说观境各具于三,故云释名总于三法。体章别在法身,宗、用别当余二,教、相一章分别总、别。今之辩体,虽在一法,一必具三,故明体礼、体底、体达三种之义。虽论三义,但是法身中三,未明余二各三。故《涅槃玄》云:「总唱秘藏,以当其名;法身摄一切法,不纵不横,以当其体;般若摄一切法,如面三目,以当其宗;解脱摄一切法,如三点伊,以当其用。如此敷演,即是其教。非但经体义成,余义亦显。」今出其意:空、假皆中,故三属体;假、用皆空,故三属宗;中、空皆假,故三属用。用是解脱,特喻三点,点是文字故;宗当般若,特喻三目,目能照明故。法身之三,特泯纵、横,彰离念故。故知释名总于九法,辩体别在法身中三。然九不多,三不为少,方是圆教总、别之义。此自分三:初、牒起略示。文毕
【疏】次辩体者,体是主质。
【钞】名傍是实,体正是主。名是假名,体是实质。一切名下,皆有其质。
○二、「释论」下,正释主质四:初、据二文定体。
【疏】《释论》云:「除诸法实相,余皆魔事。」大乘经以实相为印,为经正体。
【钞】诸法当处不生不灭,非有非空,无能无所,离言说相,离名字相,离心缘相。离此等相,名为实相无相之相也。谁人不具?何法不然?若论证知,唯有诸佛。故《法华》云:「唯佛与佛,乃能究尽诸法实相。」禀圆说者,初心即用佛智照境,故能信解诸法实相。既解实相,亦解诸法实性、实体、实力、实作、实因、实缘、实果、实报、实本末究竟等。十法既实,即是实生、实佛、实依、实正,一色一香,无非中道,一切诸法皆是佛法。既一切皆实,实外无余,复何得云余皆魔事?应知此说以理简情。若离心、缘、能、所等相,名为实相;介尔有相,即为魔事。故别教已下至六道法,皆有能、所、心、缘等相,魔能说之,悉名魔事。故知一切皆魔,一切皆佛。以情分别,一切皆邪;离情分别,一切皆正。今简情取理而为经体,应知实相全体照明,称为真心,亦名本觉。觉体徧故,诸法皆实。若指其要,不离现前分别之念,念即本觉,觉即经体,无别经体以为所诠。以此觉心观于依正,能所即绝,待对斯忘,玅观之宗自兹而立。若不尔者,何须得体方立经宗?实相印者,印即符印,亦信也,亦印定义。乃以所诠定其大小及以邪正,理符佛旨,方可信从。小乘三印,无常、无我此之二印,印于生死;寂灭一印,印于涅槃。小乘涅槃与生死异,故各印之。所诠符此,则可信受是小乘经,非魔外说。大乘一印,即一实相,二种生死,三德涅槃,其体是一,究竟真实。义符于此,可以信受是大乘经,非小非外。今据此经,圆实为大。若从彼论,三藏对衍通、别二教,亦名一印。今不取二,唯圆实相,名一印也。则能说之人,所观依正,四种净秽,五逆罪等,其性不二,以此一印为经正体。
○二、「无量」下,为四章所归。
【疏】无量功德共庄严之,种种众行而归趣之,言说问答而诠辩之。
【钞】无量功德等者,经用归也。经之力用,亦名功德。力有灭恶之功,用有生善之德,灭一切恶,生一切善,是故功德受无量名。如此功德,共严实体,其犹帝王治乱育民,以此功德庄严圣躬。种种众行,即经宗也。从理起行,全理成修,如水为波,波还归水。宗必会体,故云归趣。通则万行,别观十六,故名众行。言说问答,即经名也。能诠之名,在于言说,言义幽奥,复须问答,种种诠辩,以立经名,而彰实体。问:题目为名,何尝问答等耶?答:名能诠体,一部言句皆能诠名,加《法华经》本迹十玅以为其名,但题是总,故就题释名,余之四义,皆徧始终。故一经之名,问答诠辩等,从后向前,示能归法,不别云教,兼在名中。自禀曰名,化他为教,自他虽异,俱是能诠,故知四章同归一体。
○三、「譬众」下,约二喻显尊。
【疏】譬众星之环北辰,如万流之宗东海。
【钞】体于四章,犹如北辰,众星环拱;又似东海,万水朝宗。以其四章,不暂离体,一切诸法,无理不成。经体既然,安得不辩?
○四、「故以」下,以一印结示。
【疏】故以实相为经体也。
【钞】三、「书家」下,具明体德。体对释名,但在一德,所谓法身。盖释名中总示三法,利根虽解,钝者未明。何者?以总示文带于宗、用,体混其中,情想叵忘,本性难显,故于总后别示灵源,永异四魔。诸法皆实,于彼圆伊,当上一点,绝思绝议,非用非宗,而其性融,一不定一,如伊一点,点不孤然。故直法身非法身,法身必具般若、解脱,故别显体而谈三义。虽彰三德,意在法身,以空、假皆中,是故明三名为体德。中三:初、约礼义明法身。
【疏】书家解礼者,训体也。体有尊卑长幼,君父之体尊,臣子之体贱。当知体礼之释,是贵极之法也。
【钞】书既以体而释于礼,故今以礼而释于体。礼别尊卑,意崇君父。前明魔事,已简偏邪;今之臣子,唯简宗用。故君父体,即是法身,诸佛所师,万法朝会。体非修证,理绝言思,欲使标心,强称贵极。斯是本觉,非寂非照;亦是法性,非深非广。第一义谛,名为本性法身德也。寻能诠名,欲识此体,体显故行。令修观者,以此体德,体彼依正,一一贵极,成玅宗矣。
○二、「复次」下,约底义明般若德。
【疏】复次,体是底也。穷源极底,理尽渊府,究畅实际,乃名为底。《释论》云:「智度大海,唯佛穷底。」故以底释体也。
【钞】空即中故,故般若德是诸法底,亦名本源、渊府、实际。若得中体,则能穷畅也。论云:「智度即实相般若,佛以观照般若,于诸法中证此智体,故云穷底。」然法性甚深,无有底际,云穷底者,良由佛以无底际智称性而证,义言穷底。七方便人以有底智,故不能到诸法源底。若圆教人从名字即,以信解心穷智度底,五品观行穷底,十信相似穷底,四十一位分证穷底,唯佛与佛究竟穷底。以此底义辩于经体,则彰法性甚深第一义空名般若德也。寻名识体,体显故行,令修观者以此体德穷彼依正,一一到底,成玅宗矣。
○三、「复次」下,约达义明解脱德。
【疏】复次,体是达义。得此体意,通达无壅,如风行空中,自在无障碍。一切异名别说,皆与实相不相违背。《释论》云:「般若是一法,佛说种种名。」故以体达释经体也。
【钞】假即中故。故解脱德是一切法自在之体,复具一切真实名义。若识此体,则于诸法通达自在,复于世间及出世间一切异名,一中解多,多中解一。论云般若,亦实相般若。般若、解脱,名殊义一,故互举也。前明底义,以观照般若穷实相底;今明达义,以文字般若说实相般若种种名也。七方便人迷此体故,于诸异名壅塞障碍。圆教行人,名字体达,观行体达,相似体达,分真体达。论今举佛究竟体达,达义辩体,则彰法性无量如来藏义,名为真性解脱德也。令修观者,以此体德达彼依正,一一无壅,成玅宗矣。
○三、明宗。宗,谓宗要。此经之要,在修心玅观,感于净土。心观,即是一心三观。释名之中,其相已委。感土之相,此文备论。今经玅宗,在此因果,且分为二:初、标列。
【疏】次明经宗,初简宗体,次正明宗。
【钞】二、「有人」下,随释二:初、简示宗体。以其宗体一异之相,人多惑之,故须简示。文二:初、简二:初、简宗体一二:初、牒言略斥。
【疏】有人言:宗即是体,体即是宗,今所不用。
【钞】宗是因果,此属于事;体是一性,此属于理。虽不相舍,二义须分。定执是一,于义实乖,故云不用。
○二、「何者」下,据义广破三:初、约义破。
【疏】何者?宗既是二,体即不二;体若是二,体即非体;宗若不二,宗即非宗。
【钞】宗是宗趣,趣果趣理,趣果必因。若趣理者,要须修观,观有明昧,理有证不,皆成因果。故云宗既是二,体本是理。观虽趣理,理非明昧;因果依理,理非因果。如波依水,波有千差,水常是一,故云体即不二。不谈诸法同一理性,则不最为大乘经体,故云二即非体。不论修证因果一法,则非佛经所证宗趣也。
○二、「如梁」下,立喻破。
【疏】如梁柱是屋之纲维,屋空是梁柱所取,不应以梁柱是屋空,屋空是梁柱。
【钞】屋空梁柱,虽不相离,若谓是一,则无虚实也。
○三、「宗体」下,举过结。
【疏】宗体若一,其过如是。
【钞】二、简宗体异二:初、牒言破。
【疏】宗体异者,则二物孤调,宗非显体之宗,体非宗家之体。宗非显体之宗,宗则邪倒无印;体非宗家之体,则体狭不周,离法性外,别有诸法。
【钞】虽破是一,不可执异。若其定异,则二物孤调。宗异于体,则非全性而起成修。观行有作,属于八倒,既不符理,信非圆宗,故云邪倒无印。体若异宗,则理不即事,事外之理,其体不周。法性之体既异因果,则一切法皆成别有。
○二、「宗体」下,举过结。
【疏】宗体若异,其过如是。
【钞】二、「今言」下,示。
【疏】今言不异而异,故有宗;不一而一,故有体也。
【钞】今据《普贤观经》,验其宗体,不定一异。故彼经云:「大乘因者,诸法实相是;大乘果者,诸法实相是。」实相因果,不异而异,非倒有印,此为玅宗;因果实相,不一而一,非事外理,此为玅体。岂同他立定一定异?他不闻此,偏说奈何?讲兹疏文,合知宗体,唯想、事、境,三观靡施,正同次家,邪倒无印,可伤之甚!
○二、「今此」下,就体明宗三:初、依经直示。
【疏】今此经宗,以心观净,则佛土净,为经宗致。
【钞】大乘之法,其要在心,心具易知,色具难解。故《止观》云:「因通易识,果隔难知。」故观自观他,皆修心观。今观净土,须求于心,心能具故,心能造故,心垢土垢,心净土净。此犹通示,未是的论。的在一心顿修三观,此观观于安养依正,毕竟清净,名心观净。此观能令四佛土净,如是方为此经宗致。
○二、「四种」下,约土广明三:初、列四土。
【疏】四种净土,谓凡圣同居土、方便有余土、实报无障碍土、常寂光土也。
【钞】二、「各有」下,立净秽。随文释义,教观俱沉;用义解文,解行可发。前释观字文中明示一心三观。又文频示心观为宗,至结宗云:修心玅观,能感净土。今消此文四土净秽,须准此观为四净因。若依诸文,逐其四土,各论土因,何能通贯前后之文?焉令闻者证无生忍?
【疏】各有净秽:五浊轻重,同居净秽;体拆巧拙,有余净秽;次第顿入,实报净秽;分证究竟,寂光净秽。
【钞】初、五浊轻为同居净者,此净甚通,须知别意。如戒善者,四教凡位,皆悉能令五浊轻薄,感同居净;而圆观轻浊,感同居净,依正名净。如此经说,地观已去,一一相状,比于余经,修众善行,感安养土,其相天殊。言体折巧拙有余净秽相者,此土人众,净相亦宽,折观感秽,可在三藏,体观感净,不专通人。衍门三教,对三藏折,俱明体法,通但空体,别次第体,圆不次体。三人生彼,俱感净相,圆人最净。如《观音疏》,别向圆修圆七信去,见彼依正同于实报,住、行及通,见相俱劣。今经玅体,须异三人,故同居有余。所明净相,文通意别,须以前后顿观之文、玅宗之语,解此通文,令归的趣。言次第顿入实报净秽者,若论实证,此土唯有圆圣所居,别人初地,证与圆同,称实感报,有何优降?今就教道,十地不融,致所感土,异于圆人,故约渐顿,分于净秽。言分证究竟寂光净秽者,若就别人,同圆证实,论寂光者,唯约真因,对圆极果,而分净秽。今论教道,诠于极果,但断无明一十二品,寂光犹秽,圆知须断四十二品,名究竟净,仍要了知圆人始终能用上品常寂光理而为观体。今谈究竟,意成行人修心玅观也。
○三、「娑」下,释名相。但释土名,略指净秽。若的论四净,能感之因,唯一圆观,已如向述。文四:初、释同居。
【疏】娑婆杂恶,荆棘瓦砾,不净充满,同居秽也。安养清净,池流八德,树列七珍,次于泥洹,皆正定聚,凡圣同居,上品净土也。
【钞】同居约人,净秽约土,谓凡人、圣人同居秽土也。净土亦有凡圣同居,二处凡圣,凡即是实,圣通权实,始证为实,应来为权。次于泥洹者,泥洹、涅槃,梵音新旧尔。生安养者,烦恼调伏,近于涅槃,故名为次。皆正定聚者,三聚判也。若如此土,博地凡夫属邪定聚,发心修行未不退者属不定聚,得不退者属正定聚。若生安养,不论高下,五逆罪人临终十念得往生者,亦得不退,故云皆正定聚。《起信论》明初心生彼,住正定故。《小弥陀经》云:「生彼皆得阿致。」同居净中,极乐当其上品土也。若依今经,十六观门圆玅修者,通惑纵存,生于彼土,常覩胜相,如此土华严诸大乘会机所见也。䟦
○二、释有余三:初、约修断释名。
【疏】方便有余者,修方便道,断四住惑,故曰方便;无明未尽,故言有余。
【钞】九种行人合生彼土,藏二、通三,别住、行二。既修空、假,皆方便道别向圆信,所修虽实,犹居似道,判属方便,不生分段。盖除四住,约此修断,得名方便;断通余别,故曰有余。
○二、「释论」下,据经论释相。
【疏】《释论》云:「出三界外,有净土声闻、辟支佛出生其中,受法性身,非分段生。」《法华》云:「若我灭后,实得阿罗汉,不信此法;若遇余佛,于此法中便得决了。」
【钞】小乘虽云同入法性,而执法性体类虚空,子果若忘,永无身土;大乘法性体具色心,子果若忘,身土广大。《释论》以大对破:小乘界外无土,特云出界而有净土;小乘法性无有色心,是故特云受法性身。又引《法华》遇余佛者,即有余土佛也。此约灭后不值四依,不生实信,自谓永灭而生有余,蒙佛开权,即能决了。
○三、「就中」下,明利钝净秽。
【疏】就中复有利钝,指上为净,指下为秽也。
【钞】彼土利钝,唯约大说。若在此二,已修中观,生彼则利,佛乃为说不次第法;若在此土,未修中观,生彼则钝,佛乃为说次第法也。利根居上,故云指上。指下例此。利根所见,同彼实报,故名为净;钝根所见,相劣于上,故名为秽。以今利钝,验前体折,唯圆名体。前三皆折,别向观中,稍同圆体。
○三、释实报三:初、约因果释名。
【疏】实报无障碍者,行真实法,感得胜报,色心不相妨,故言无障碍。纯菩萨居,无有二乘。
【钞】行真实道者,圆人从初,别人十向,能于诸法称实观中也。中理今开,即感玅报,色心不二,毛刹相容,纯是法身菩萨所居,尚简圆似,况七方便?收简语宽,宜善分别。
○二、「仁王」下,依经论释相。
【疏】《仁王经》云「三贤十圣住果报」,即是其义。《释论》云:「菩萨胜玅五欲,能令迦叶起舞。」《华严》云「无量香云台」,即其土净玅五尘。
【钞】《仁王》借别而名圆位,三贤、十圣借别名也。住果报者,名圆位也。三贤既与十圣同住果报,验是实报,不证中道,宁住实报?故知名别,其义属圆。今取果报证实报土。问:前明实报无有二乘,今那忽云迦叶起舞?答:须知四土有横有竖,仍知横竖只在一处。如同居土,趣尔一处,即是实报。若破无明,转身入者,斯是法身,同佛体用,称实玅报,则六根净人亦莫能预,岂居二乘?此则一处竖论实报。若未破无明,即身见者,此乃诸佛,乃大菩萨,为堪见者加之,令见实报土也。盖有机缘,虽未破惑,已修中观,如华严会及诸座席杂类之机,感见身土难思者是。今引论文,乃方等中为弹斥故,示实报土胜玅五尘,令迦叶等顿忘少欲,起动舞戏,欲令声闻知大法玅,生欣慕心,鄙弃小道。此等皆是一处横论实报土相,故八部、二乘机熟皆见也。今以劣喻显于胜土,如其鬼趣居人境界,有人舍报堕彼趣者,即同彼类,非他人共。有人即身能见彼趣,不妨他人同见其相。堕譬竖入实报土者,见譬横论实报土也。实报既尔,方便、寂光横论同处亦复如是。于同居处论三土横竖,于方便处论二土横竖,于实报处论一土横竖,至寂光处无横无竖,当处亦无。问:论云:「迦叶对于菩萨胜玅五欲,生爱之甚,不安起舞。」至《法华》中,迦叶叙昔闻菩萨法,游戏神通,不生一念好乐之心。二事皆是菩萨之法,因何爱恶顿尔相乖?答:应知二心俱是别惑,爱于玅欲即同体思,恶于度生即界外尘沙,如不肖子但爱富贵而怠修学。例《净名》中斥身子云:「结习未尽,华则着身,畏生死故,五欲得便。」既畏生死,乃指尘沙为结习耳。又引《华严》无量香云,即前所明同居横示实报之相。
○三、「就中」下,明渐顿净秽。
【疏】就中更论次第,顿悟上下净秽等也。
【钞】四、释寂光三:初、尅体立名。
【疏】常寂光者,常即法身,寂即解脱,光即般若,是三点不纵横,并别名秘密藏。
【钞】前三在事,故从居人修断因果而立土名。此土属理,故从本体三德为名。问:分证寂光,三障未尽,何得一向就理立名?答:障未尽边,自属实报。今就因果分忘之处,名为中下常寂光土。
○二、「诸佛」下,约能居示相。
【疏】诸佛如来所游居处,真常究竟,极为净土。
【钞】《金光明》云:「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,过诸菩萨所行清净。」无量即寂,甚深即光,法性即常。又《普贤观》云:「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,此佛住处名常寂光。常波罗蜜所摄成处,我波罗蜜所安立处,乐波罗蜜离身心相处,净波罗蜜灭有相处。」故知此土乃从四德究竟处立,以四彼岸显于三德。常、我即法身,乐即解脱,净即般若。三德互具,一一论三,故法身等各具四德。虽云三四,实非十二。学者知之,如是方名不纵不横秘密藏也。
○三、「分得」下,明分满净秽。
【疏】分得究竟上下净秽耳。
【钞】分得名秽,从证者论,常寂光名,从极理立。
○三、「故以」下,据义结示。
【疏】故以修心玅观,能感净土,为经宗也。
【钞】释题观字,明圆三观,至今明宗。初云:以心观净,则佛土净,为经宗致。次即广明四土净秽。今乃结云:故以修心玅观,能感净土,为经宗也。若其不用圆玅三观,感四净土,则标、结文全为无用。释题三观,为被何人?为何处用?若谓欲感实报、寂光二种净土,须圆三观。若有余净,但修体空;若同居净,只用事行,不须三观者,此义不然。偏空、体法种种事行,虽是二种净土之因,非是此经的示宗致。盖以此经本为韦提厌同居秽,求同居净,故谈玅观,观彼依正。那得輙云感同居净,不须三观?三观若成,粗垢先落,非有余净,更生何处?岂有余净非玅观耶?须知正为生同居净,故说三观。良由观玅能破三惑,不独感于同居净土,随其惑断浅深之处,自然感得有余等三。如病须药,本为身安,求得仙方修合服之,不但身安,兼能轻骨。身安可喻生同居净,轻骨可喻感上三土,只是一药,効乃深胜,如一玅观能净四土。《起信论》说:「初心修行大乘正信,惧在此土不当值佛,信心退失,乃教求生极乐世界,令观彼佛真如法身,毕竟得生,住正定故。」非圆三观,宁照法身?那谓极乐因唯事善?
○四、论用。宗是自行所修之法,用是利他所施之法。自行趣理,故明玅观;化他摄机,合通众善。他宜玅观,亦须教修;自行助道,岂废众善?是故宗、用法必齐等,但有自行、化他之异耳。文二:初、标名略示。
【疏】次辩经用。用者,力用也。生善灭恶,为经力用。
【钞】力方有用,故言力用。力用何为?生善灭恶也。行者应知体、宗、用三,别明三法,乃从一性起于二修。体是法身,所显性也;宗是般若,能显智也;用是解脱,所起力也。二虽修成,须知本具。一虽是性,全起成修,故非纵横,不可思议。二德在性,全指惑业,即是性具善恶二修。今体逆修,既全性具,当处融玅,乃化他德,故以此二为经宗用。用徧一切,非无恶用,以顺性故,生善灭恶,故染恶用,称性用之,最能灭恶。
○二、「灭恶」下,约义广释二:初、约善恶具明。
【疏】灭恶,故言力;生善,故言用;灭恶,故言功;生善,故言德。此皆偏举,具论必备也。
【钞】既施力用,必成功德,是故一用而有四名。偏论灭恶须施功力,偏论生善在于德用,斯是一往。若二往说力用功德皆能灭恶,力用功德皆能生善,须知灭恶极至阿鼻,生善理合至于玅觉,方是圆经力用功德。
○二、「苦是」下,就灭恶偏释二:初、无恶不除。
【疏】苦是恶果,贪恚痴是恶因,恶因不除,果不得谢。
【钞】所言灭恶,须灭恶因,方除恶果。如果报、修因二种行人,不除三毒众苦之本,纵暂免苦,终非永谢。今明化他修净土观,则令诸恶因果俱灭,惑纵未断,生彼不起,断在不久,故能永灭恶因恶果。以要言之,此经力用,灭五住因,除二死果。
○二、「是故」下,从重别显。
【疏】是故此经能令五逆罪灭,往生净土,即是此经之大力用也。
【钞】恶之重者,莫过五逆。五逆是业,从于上品烦恼而起,招无间苦。此经大力,能灭此等极重三障,即生净土。若此三障性非三德,何能无间转为极乐?从极钝根,且论十念生最下品;若从利根,非不能生上之八品,以其五逆体是寂光,故可于此净四佛土。
○五、判教相。教是圣人被下之言,相是相状,览而可别。上之四义,皆是言教,谓诠名教、诠体、诠宗、诠用之教。若以其相而分别之,则令览者观之显了,故约五时、二藏、渐顿而示其相。文二:初、正判所说教三:初、约五时判二:初、明教部。
【疏】教相者,此是大乘方等教摄。
【钞】于大、小乘,此属大乘。经中亦有频婆证小,然非此教正所被机。今从正为韦提希等宣净土观,尚非通、别,岂是小乘?于五时中,是其第三方等时也。
○二、「赴机」下,明广略。
【疏】赴机适化,广略不同。大本二卷,晋永嘉年中竺法护译。此本是宋元嘉时畺良耶舍于杨州译,两经皆在王舍城说。复有小本名阿弥陀,在舍卫国说。阿弥陀、无量寿,彼此方言。
【钞】且辩文相,未论定散。
○二、约二藏判。
【疏】二藏明义,菩萨藏收。
【钞】约人判法,此属菩萨。《阿含》等经,虽说三乘,从多从正,属声闻藏;大乘诸部,虽有二乘,非部正意,是故判藏归菩萨也。
○三、约渐顿。
【疏】渐顿悟入,此即顿教。正为韦提希及诸侍女,并是凡夫,未证小果,故知是顿,不从渐入。
【钞】若约化仪论渐、顿者,《华严》属顿,三时皆渐,经在方等,非化仪顿。今经顿者,乃于化法以圆为顿,故就韦提即身得忍,判教为顿。且无生忍位,别在初地,圆在初住。别教凡夫经无数劫方至此位,唯有圆教即生可入。若将结益判教偏、圆,最为明显。是故今文就其当机证位定之,是顿非渐。
○二、「题称」下,傍简能说人。
【疏】题称佛说,简异四人,弟子、诸仙、诸天、化人等说也。
【钞】若四人说,如来印之,亦得称经。今经始末皆出金口,故称佛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