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名:一代经律论释法数
据佛本行经,此贤刼初建立已,有大转轮王,名众集置,亦名大众平章地生,亦名刹利王。王有长子名真实,子孙相承二十七世,各有千子,计二万七千,皆大转轮王,至大须弥王,子孙相继,至鱼王一十七世,子孙相绍,计一十七万三千二百八十四,皆小转轮王。鱼王有子,名真生。至大茅草王三十一世,计一百八,皆粟散王。茅草王亦名奢夷耆耶,亦名瞿昙;年老舍位出家,因射灭滴血入地,生甘蔗二茎:一化生男,一化生女;男再绍位,名甘蔗王。
众集置大转轮王(二十七世计二万七千王)┐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└大须弥小转轮王(一十八世计一十七万三千二百八十四王)┐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└真生粟散王(三十一世计一百八王)┐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└茅草王(亦名瞿昙氏亦名奢夷耆耶)─甘蔗王┐│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│┌第一妃一子─长寿王┌炬面王││(名长寿王)│└┤├金色王│┌┤└第二妃四子───┘├象众王(炬面已下)│└别成王──拘卢王一子──瞿拘卢一子┐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│┌悉达多──出家成佛今释迦牟尼佛是也│┌净饭王─┤││(二子)└难陀││││┌难提迦│├白饭王─┤││(二子)└提婆唎迦││└师子颊王──┤┌阿难多(四子一女)├斛饭王─┤│(二子)└提婆达多││┌阿泥卢逗├甘露饭王┤│(二子)└摩诃那摩│└女甘露味
其第二妃四子,有大仁德,以上妃妬侫,父令出国,子母宫属臣民多众随往雪山下建国,城号迦毘罗,王称别成,远近钦伏。不久成大国。内外丰富,父知忆念故叹曰:我子释迦氏,王有子名拘卢。
依起信论:约诸染法,从本起末,伦次行相,总有五重。
(初唯一心为本源)┌─心真如门│(二依一心开二门)└─心生灭门┌觉义(三依此识明二义)┤└不觉义┌业相(四依后义生三细)┼转相└现相┌智相├相续相├执取相(五依最后生六粗)┤├计名字相├起业相└业系苦相
一心者:起信论云:摩诃衍者,总说有二种:一者,法。二者,义。所言法者:谓众生心,是心则摄一切世间、出世间法,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。
心真如者: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躰;所谓心性不生不灭,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,若离心念,则无一切境界之相;乃至唯是一心,故名真如。
心生灭者: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;所谓不生不灭,与生灭和合,非一非异,名为阿赖耶识。
觉者:心躰离念;离念相者,等虚空界,无所不徧,法界一相,即是如来平等法身。依此法身,说名本觉;乃至依本觉故,而有不觉;依不觉故,说有始觉。
不觉者: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,不觉心起而有其念,念无自相不离本觉,犹如迷人依方故迷,若离于方则无有迷。众生亦尔,依觉故迷,若离觉性则无不觉。
业相者:以依不觉故心动,说名为业;觉则不动。动则有苦,果不离因故。
转相者:以依动故能见,不动则无见。
现相者: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,离见则无境界。
智相者:依于境界,心起分别,爱与不爱故。
相续相者:依于智故,生其苦乐,觉心起念,相应不断故。
执取相者:依于相续,缘念境界,住持苦乐,心起着故。
计名字相者:依于妄执,分别假名言相故。
起业相者:依于名字,寻名取着,造种种业故。
业系苦相者:以依业受报,不自在故。
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,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。
略以喻明:如人明了之心,忽有昧略之相,昧相与明心合,动彼明心,以成梦念,现种种境。又不了梦境自心所现,执有实躰,心起分别,爱与不爱;于爱憎境起苦乐心,相续不断;于违顺境,深生取着;于此颠倒所执相上,执为善恶,是亲是踈;于善于亲种种惠利,于恶于怨种种凌损;或有报恩受乐,或有报怨受苦。虽现种种,唯一梦心,梦时非无,觉无所得。谓本因不觉之力,生业相等种种梦念,动其心源,长眠三界,流转六道。今但一念不生,则三细六麄皆尽,照躰独立,便是果位真佛。此即顿悟、顿修、顿断、顿证,故无地位也。若翻妄行相,具如经论,此不烦云。真心根本无明业相转相现相大意,由不觉故,心动见境;说有前后,法乃同时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
一切法无我;一切法者,略有五种:
第一心法略有八种——一、眼识。二、耳识。三、鼻识。四、舌识。五、身识。六、意识。七、末那识。八、阿赖耶识。
第二心所有法六——一、徧行有五:⒈作意。⒉触。⒊受。⒋想。⒌思。二、别境有五:⒈欲。⒉胜解。⒊念。⒋等持。⒌慧。三、善有十一:⒈信。⒉惭。⒊愧。⒋无贪。⒌无瞋。⒍无痴。⒎精进。⒏轻安。⒐不放逸。⒑行舍。⒒不害。四、根本烦恼有六:⒈贪。⒉嗔。⒊慢。⒋无明。⒌见。⒍疑。五、随烦恼有二十:⒈忿。⒉恨。⒊覆。⒋恼。⒌嫉。⒍悭。⒎诳。⒏謟。⒐害。⒑憍。⒒无惭。⒓无愧。⒔掉举。⒕昏沉。⒖不信。⒗懈怠。⒘放逸。⒙失念。⒚散乱。⒛不正知。六、不定有四:⒈恶作。⒉睡眠。⒊寻。⒋伺。
第三色法略有十一——一、眼。二、耳。三、鼻。四、舌。五、身。六、色。七、声。八、香。九、味。十、触。十一、法处所摄。
第四不相应行法有廿四——一、得。二、命根。三、众同分。四、异生性。五、无想定。六、灭尽定。七、无想报。八、名身。九、句身。十、文身。十一、生。十二、住。十三、老。十四、无常。十五、流转。十六、定异。十七、相应。十八、势速。十九、次第。廿、时。廿一、方。廿二、数。廿三、和合性。廿四、不和合性。
第五无为法六——一、虚空无为。二、择灭无为。三、非择灭无为。四、不动无为。五、受想灭无为。六、真如无为。
言无我者,略有二:
百法束为五门:谓心法八,心所有法五十有一,色法十有一,不相应行法二十有四,无为法六,其成一百也。
心法八,心即识心,谓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、末那识、阿赖耶识。此八种识皆有分别之义,俱属于心,故名心法。梵语末那,华言意。梵语阿赖耶,华言藏识
宗镜录云:
一、眼识:谓眼以色为缘而生眼识,眼识依根而生,眼根因识能见,而能见者,是名眼识。
二、耳识:谓耳以声为缘而生耳识;耳识依根而生,耳根因识能听,而能听者是名耳识。
三、鼻识:谓鼻以香为缘而生鼻识,鼻识依根而生,鼻根因识能齅,而能齅者是名鼻识。
四、舌识:谓舌以味为缘而生舌识,舌识依根而生,舌根因识能尝,而能尝者是名舌识。
五、身识:谓身以触为缘而生身识,身识依根而生,身根因识能觉,而能觉者是名身识。
六、意识:谓意以法为缘而生意识,意识依根而生,意根因识而能分别。以能分别前五根所缘色等五尘境界,是名意识。五根者: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也。五尘者: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也
七、末那识:梵语末那,华言意,亦名相续识,又名分别识。此识本无定体,即第八识之染分。依第八识自证分而生,缘第八识见分而执为我,为第六识之主,执转第六识所缘善恶之境而为染净,皆因此识也。前第六识名意识,今此识亦名意者,谓第六识依根而得名,此识当体而立号;第六识虽能分别五尘好恶,而由此识传送相续执取也。依根者,根即意根也。当体者,即分别之体也
八、阿赖耶识:梵语阿赖耶,华言藏识。以其无法不含,无事不摄故也。此识染净同源,生灭和合,而具有四分,如摩尼珠,体本清净,又如明镜,能含万像。若以染分言之:无明依之而起,结业由之而生,具足烦恼尘劳,变现根身世界,即前七种识境皆是也;若以净体言之:即本觉心源,离念清净,在圣不增,在凡不减也。
四分者:一、相分:即形相,谓此识能变现根身世界及诸法名义相状,皆由第八识此分而生,如镜中所现之影像也。二、见分:见即照了之义,谓此识能照烛一切诸法,及解了诸法义理,如镜中之明,能照万像也。三、自证分:自证所具之法,谓此识能持见分、相分,亲证无碍,如镜之圆体,能持其明,能含众像也。四、证自证分:证,即能证之体;自证,即所具之法。能持前自证分,见分、相分皆不离此分,是第八识本体,如镜之背也。梵语摩尼,华言离垢。根身者,即眼等诸根也。
八识缘境广狭:出宗镜录,并瑜伽师地论
一、眼识缘唯实唯量境。谓眼见色时,即有识生,能缘青、黄、赤、白实有之色,名为性境;此识对境,名为现量。以其但能见色,未起分别,是故所缘之境狭也。性境者,谓现前所有实见之境也。现量者,谓见现前之色,而能量度也
二、耳识缘唯实唯量境。谓耳闻声时,即有识生,能闻言语等实有之声,名为性境;此识对境,名为现量。以其但能闻声,未起分别,是故所缘之境狭也。
三、鼻识缘唯实唯量境。谓鼻齅香时,即有识生,能齅好恶实有之香,名为性境;此识对境,名为现量。以其但能齅香,未起分别,是故所缘之境狭也。
四、舌识缘唯实唯量境。谓舌尝味时,即有识生,能尝咸、酸、苦、淡,实有之味,名为性境;此识对境,名为现量。以其但能尝味,未起分别,是故所缘境狭也。
五、身识缘唯实唯量境。谓身觉触时,即有识生,能缘细、滑、粗、强,实有之触,名为性境;此识所缘,名为现量。以其但能觉触,未起分别,是故所缘之境狭也。
六、意识徧缘一切,通彻假实三量。谓此识心,徧缘现前实有之境,于实境上,分别长、短、方、圆等相,名为假;是则此识三境皆缘,三量皆具。以其徧能分别假实诸境,是以所缘之境广也。三境者:一、性境:说见上。二、独影境:谓思量过去之境,唯有影现于心。三、本质境:谓于现身境上分别质相。三量者:一、现量:说见上。二、比量:谓于现前物上,比度而知。如隔墙见烟,知彼有火。三、非量:谓追缘过去、未来之事。
七、第七识见分唯假唯实。谓此识无别体相,依第八识为因而起,复缘第八见分而为相分,分别思量;常执第八为我能缘之心,是假所缘之境是实。以其唯起我执,生诸气习,不能徧缘诸境,是故所缘之境最狭也。第八识者,即藏识也。见分者,谓能见之识也。相分者,谓所见之境相也。生诸气习者,谓我见等惑,气分熏习而生也。
八、第八识缘根身器界,唯实唯量。根身者,即眼等诸根也。器界者,以世界如器也。谓此根本之识,染净同源,一切根身器界,依之而生;而此根界,是八识相分,皆为所缘,是实有现前之量,是故所缘之境最广也。根本识,即第八藏识也。
◉八义证有本识:出瑜伽师地论
谓第八识是出生一切善恶诸法之根本,故名本识。今论以此八义,证第八识之相也。
一、依止执受。谓此识能为染净诸法之所依止,执持不失,是名依止执受。
二、最初生起。谓此识最初于母腹托胎之时,如磁石吸铁,是名最初生起。磁石喻识。铁喻父精母血。
三、有明了性。谓此识于一切善、恶、无记三性诸法,皆悉明了分别,无有暗昧,是名有明了性。无记性者,谓不善不恶之性也。
四、有种子性。谓此识能住持世间、出世间诸法种子,令不散失,是名有种子性。
五、业用差别。此识随染缘而造恶业,随净缘而造善业,差别不同,是名业用差别。
六、身受差别,身以积聚为义。谓此能含藏一切诸法,故名为身;由能领受第七末那识染净之缘所熏,而于善恶诸法,不相混滥,是名身受差别。梵语末那,华言意。
七、处无心定。谓入无想定,或灭尽定,虽受想心灭,出入息断;而此识不灭,是名处无心定。无心定者,即无想天定也。灭尽定者,谓受想心灭,身证此定,即阿罗汉所证之定也。
八、命终时识,谓命将终时,冷触渐起,唯有此识能执持身,此识若舍,四大分散,是名命终时识。四大者:地大、水大、火大、风大也。
◉心所有法:五十一心所有法者,以对八识心王而言之也。此五十一合为六位:
徧行法有五:
一、作意能警觉者为性,心未起,能警令起;心已起,能引趣境也。
二、触对境也。
三、受领纳前境也。
四、想于境取像也。
五、思起心造诸业也。
此五种法起则同起,故云徧行也。别境法有五:
一、欲希望乐境也。
二、胜解于理明了无碍也。
三、念于曾习境,记忆不忘也。
四、等持离昏沉掉举曰等;令心专注不散曰持也。
五、慧拣择善恶法也。
此五种法起时各起,故云别境也。善法有十一:
一、信于诸善法深乐不疑也。
二、惭耻己无德也。
三、愧羞为恶行也。
四、无贪于五欲境,心生厌离也。
五、无瞋于违情之境,不起怒心也。
六、无痴于事理明解决了也。
七、精进于诸善法,精勤修习也。
八、轻安远离昏乱也。
九、不放逸于不善法,心不染着也。
十、舍远离掉举也。
十一、不害于有情不加损恼也。
此十一种法皆是善法,故总云善也。烦恼法有六:
一、贪引取无厌也。
二、瞋忿怒不息也。
三、慢自恃陵他也。
四、无明于事理无所明了也。
五、见即邪见也。
六、疑犹豫不决也。
此六种法能恼乱众生,故总云烦恼也。随烦恼法有二十:
一、忿暴怒也。
二、恨怨恨也。
三、覆不令人知己过也。
四、恼外境违情不自安隐。
五、嫉心怀妬忌也。
六、悭于一切财不能惠施也。
七、诳诡诈不实也。
八、謟媚悦人意也。
九、害损恼有情也。
十、憍矜己傲人也。
十一、无惭不知羞耻也。
十二、无愧阴为不善也。
十三、掉举内心摇动也。
十四、昏沉心神迷惑也。
十五、不信邪见多疑也。
十六、懈怠身心不勤也。
十七、放逸纵恣欲境也。
十八、失念遗失正念也。
十九、散乱心常放逸也。
二十、不正知以妄为真也。
此二十法,随逐前六种烦恼而生,故云随烦恼也。不定法有四:
一、恶作或已作恶事因循,或不作善事,心皆追悔也。
二、睡眠谓人睡眠,识神昏昧,梦中见境,或善或恶,或不善不恶也。
三、寻寻即寻思心中所起之念,或善,或恶,或不善不恶也。
四、伺伺即伺察心中所起之念也。寻思之心麄而浮,伺察之心沉而细。二者皆是心念,但分麄细耳,亦通善恶,与不善不恶也。
此四种法,于善恶无记三性不定而起,故云不定也。如是诸法,从阿赖耶藏识种子所生,依心所起,与心俱转相应,故皆名心所有法。无记者,谓不善不恶,无所记录故也。
◉色法十一:
色即质碍之义。谓眼耳鼻舌身五根,色声香味触五境,及法处所摄一分;此十一种法,皆有色相可见可对,故总名为色法。法处:即意识所取之境,具有四分:一、心所法。二、不相应行。三、无为。四、无表色。今言法处所摄一分者,正是无表色也。无表色者,谓意识缘于过去所见之境,虽分别明了,而无所表对故也。
◉五识:出法界次第
一、眼识:谓眼根由对色尘,即生其识。此识生时,但能见色,是名眼识。
二、耳识:谓耳根由对声尘,即生其识。此识生时,但能闻声,是名耳识。
三、鼻识:谓鼻根由对香尘,即生其识。此识生时,但能嗅香,是名鼻识。
四、舌识:谓舌根由对味尘,即生其识。此识生时,但能尝味,是名舌识。
五、身识:谓身根由对触尘,即生其识。此识生时,但能觉触,是名身识。
◉五种色法: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
色即质碍之义。凡依正色法不出此五也。依正色法者,依是众生依报,即山河大地屋宇之类也;正是正报,即众生五阴之身也。此二种皆有形量、分段,故云色法也。
一、极略色:谓于色上分析长短形相粗细,以至极微,故名极略色。
二、极逈色:谓上见虚空青黄等色,乃是显色。若下望之,则此显色至远而为难见,是名极逈色。亦名自碍色
三、受所引色:受,即领受;引,即引取。如受诸戒品,戒是色法,所受之戒即是受所引色。又如意识领声香味触等法,乃至忆念过去曾见境界,皆名受所引色。
四、徧计所起色:谓诸众生于诸识所变影像,及第六识所缘三世境界、空华水月等,悉生计着,是名徧计所起色。第六识者,即意识也。三世者,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也。
五、定自在所生色:定,即禅定。自在所生色者,谓解脱静虑所缘境色也。如菩萨入定所现光明,及现一切色像境界,如入火定则有火光发现,是名定自在所生色。菩萨,梵语具云菩提萨埵,华言觉有情。
◉五尘:出法界次第
尘,即垢染之义。谓此五尘能染污真性故也。
一、色尘:谓眼所见青黄赤白,及男女形貌等色,是名色尘。
二、声尘:谓耳所闻丝竹环珮之声,及男女歌咏等声,是名声尘。
三、香尘:谓鼻所嗅栴檀、沉水、饮食、及男女身分,所有香等,是名香尘。
四、味尘:谓舌所尝,种种饮食、肴膳、美味等,是名味尘。
五、触尘:谓身所触男女身分,柔輭细滑,及上妙衣服等,是名触尘。
◉邻虚五尘:出决定藏论
尘,即色尘;谓眼耳鼻舌身五种胜义根,及色声香味触等法,乃至禅定中所发之色识心,缘想过去未来之境,皆是尘也。以此色尘微细难见,不可分析,邻于虚空,故名邻虚。然于此极微之中,又有五种不同,非人天之眼能见,乃慧眼等所见之色也。胜义根者,即五根所具,能照境发识清净之色也。慧眼者,智慧之眼,即二乘所证之眼也。
一、极微细:谓此色尘,分析至于至微至细之极,人天之眼所不能见,是为极微细也。
二、色边际:谓此色尘,分析至于微细色相之际,人天之眼所不能见,是为色边际也。
三、极略色:谓此细色,略之至极,无可与比,人天之眼所不能见,是为极略色也。
四、无方分:谓极微之色,无有影像,不碍方分,是为无方分也。
五、邻虚:谓诸识色,及定中色,无障无碍,似于虚空,而实非虚空,故名邻虚也。
◉不相应行法二十四:
一、得于一切法造作成就也。
二、命根第八识种子,并出入息、煖气三者,连持不断也。
三、众同分如人之类,其形相似也。
四、异生性众生之妄性不同也。
五、无想定心想俱灭,外道所修之定也。
六、灭尽定受想之心灭尽,诸识不起也。
七、无想报外道修无想定,命终生无想天,寿命五百劫,想心不行,如冰夹鱼也。
八、名身依事立名,众名联合曰名身。
九、句身积言成句,众句联合曰句身。
十、文身文即是字,众字联合曰文身。
十一、生诸法生起也。
十二、住诸法未迁也。
十三、老诸法渐衰也。
十四、无常今有后无也。
十五、流转因果相续,流转不断也。
十六、定异善恶因果决定不同也。
十七、相应因果和合,不相违背也。
十八、势速诸法迁流,不暂停住也。
十九、次第编列有序也。
二十、时即时节也。
二十一、方即方所也。
二十二、数即数目也。
二十三、和合不相乖违也。
二十四、不和合互相乖违也。
此二十四法,有名无体,不与心法、心所法,及色法相应,故云不相应行法。
◉无为法有六:
一、虚空无为真空之理离诸障碍,犹如虚空,无所作为也。
二、择灭无为择即拣择,灭即断灭。以智灭惑,所显真理,理无作为也。
三、非择灭无为不假智力,断灭诸惑,性本清净,无所作为也。
四、不动无为即第四禅天,得不动地,所修出世之理,无所作为也。
五、受想灭无为受想心灭,所显真理,无所作为也。
六、真如无为不妄曰真,不异曰如。真如之理,无所作为也。
盖前心法、心所有法,及色法、不相应行,皆是世间有为之法;此之六法,是出世间之法,故名无为。然百法不出乎色心,而色则由心造也,若摄末归本,唯心一法耳。
一、五蕴——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亦名五阴五众色相十一全,受想各当一;七十二行蕴,八王识蕴收。无为无积聚,不向蕴门摄;将旨就诠论,色行二蕴中。
二、十二处——六根: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;六尘: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、法尘。亦名十二入根尘各五处,十色随自名;八王意处收,八十二皆法。
三、十八界——六根: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;六尘: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、法尘;六识: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。六识及意根为七心界根尘各五界,十色随自名;八王归七心,八十二皆法。
因中四重量果——相分、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,为所量;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、自证分,为能量;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,为量果。
果中五重量果——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、相分、相分、见分,为所量;见分、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,为能量;自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、自证分、自证分,为量果。
陈那云:似镜相所量,能取相自证,即能量及果,此三体无别。无别体者,唯一识故,则离心无境。护法云:应有第四证自证分,若无此者,谁证第三?证自体者必现量故。第三四分既是现量,故得相证。永明云:镜像为相分,镜明为见分,镜面如自证分,镜背如证自证分;面依于背,背复依面,故得互证也。
一心者,一念之心也。心性周徧,虚彻灵通,散之则应万事,敛之而成一念。是故若善若恶,若圣若凡,无不皆由此心。以心本具万法,而能成立众事。经云:「三界无别法,惟是一心作。」是也。三界者,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也。
谓:贤首祖师一宗判教有五。盖小教假四谛而说,心得悟解。始教约第八识心,了一切缘生之法皆空,各无自性而受异熟之果。终教言恒沙一切性妙功德,具于如来藏心。顿教即于一念不生之心,无染无净,顿显理性。圆教主伴圆融,法法无碍,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,卷舒自在,总该万有。然教虽有五而不出一心,是名一心约教有异。第八识即藏识也。异熟果者,如以前世善恶之业为因,而感今世善恶之果,以其异生而熟,故名异熟也。
心即以根对尘所起一念之心也。若起一念恶即消灭众善;若起一念善即破除众恶,故经云:「修一善心,破百种恶。」是也。
一人者,佛也。佛本于人中得道,故亦称人。世间出世间最尊最胜,故名一人。经云:「三贤十圣住果报,惟佛一人居净土。」是也。三贤,即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,诸位菩萨也。十圣,即十地菩萨也。果报,即实报土也。净土,即常寂光净土也。
身,即法身也。盖十方诸佛无明之惑净尽,法性之体全彰,无有自他色相之异,故名一身。经云:「一切诸佛身,惟是一法身。」是也。
谓如来真身无形无相,犹若虚空,虽同一虚,万像森然,虽含万像,一相不立。疏云:「寂寥于万化之域,动用于一虚之中。」是也。
一、法身如月之体。
二、报身如月之光。
三、应身如月之影。
一月喻三身者:以月体喻法身;月光喻报身;月影喻应身也。盖由法身即是常住之理,理体惟一,不迁不变,而能出生诸法,统摄万事,犹如月体一轮在天,影含众水。报身即是寂照之智,智无自体,依理而发,明了一切,无有差谬;犹如月光,照临万像,无有隐形。应身即是变化之用,用无自性,从体而起,有感则通,无感不应;犹如月影,有水则现,无水不显。然此三身本是一体,从用立名,故有多种。论云:「法身如月之体,报身如月之光,应身如月之影。」是也。
一、南——南行者见月千里随南。
二、中——停舟者见月不移。
三、北——北行者见月千里随北。
谓:澄江一月,三舟共观。一舟停住,二舟向南北行。向南者见月随南,向北者见月随北,停舟者见月不移。盖譬如来智无不周,体无不在,无依无住,无去无来,皆由众生缘有生熟,故见如来有去住相;法身之体,本无去住也。一月喻佛,三舟喻世间;众生见佛不同,是名一月三舟喻也。
一法:佛眼观一切众生诸烦恼中,有佛智眼,有如来身,结跏趺坐,俨然不动。
九喻:
一、萎花喻:譬如萎变花,其花未开敷,天眼者,观见如来身无染。贪烦恼初乐后不乐法身体也
二、岩蜜喻:譬如岩树蜜,无量蜂围绕,善方便者取,先除彼众蜂。说一味去为成蜜故嗔心啮人
三、粳粮喻:譬如彼粳粮,糠糩未除荡,贪者犹贱之,谓为可弃物。说种种法痴心不实
四、金隐喻:譬如金在不净,隐没莫能见,天眼者乃见,即以告众人。真如不变身口意业增上三毒
五、贫人喻:譬如贫人家,内有珍宝藏,主既不知见,宝亦不能言。无明住地法身万德所依
六、果种喻:譬如庵罗果,内实不毁坏,种之于大地,必成大树王。见惑报化佛性
七、金像喻:譬如持金像,行诣于他方,裹以秽弊物,弃之于旷野。出缠法身思惑
八、贫女喻:譬如贫女人,色儿甚丑陋,而怀贵相子,当为转轮王。八不净地垢成报身
九、铸像喻:譬如大冶铸,无量真金像,愚者自外观,但见焦黑土。成化身八九十净地诸垢
宗承——法性宗——梁肃云:嗣其学者,号法性宗。
宗旨——性具宗——别玄记云:只一具字,弥显今宗。
一种:所谓诸佛一道无二。
二种:定——慧。
三种:见道——修道——无学。
四种:见道——修道——无学——佛道。
五种:信行——法行——信解脱——见到——身证。
六种:初果——二果——三果——四果——支佛——佛道。
七种:念——择——进——喜——除安——定——舍——七觉支。
八种:正见——正思惟——正语——正业——正命——正精进——正念——正定——八正道。
九种:八圣道——信。
十种:十力。
十一种:十力——大慈。
十二种:十力——大慈——大悲。
十三种:十力——大慈——大悲——念佛三昧。
十六种:十力——大慈——大悲——念佛三昧——三念处。
二十种:十力——四无所畏——大慈——大悲——念佛三昧——三念处。
一、卫瓘——伯玉。尚书令
二、索靖——幼安。尚书郎
晋人俱善草书,时语曰:一台二妙璠名闻,卫瓘索靖同时奋。
一、伏曼容——公仪。
二、袁粲——景倩。
南朝人公退共谈玄理,时称一台二绝也。
修多罗┐┌一、圣教。│├二、席经。修妒路┼一名四实┤│├三、井索。素怛览┘└四、线。
彼方以花献佛,以线贯之,风吹不散。此方圣教,能持佛语似之,故以为喻。不贵线名,故翻契经,暗合席经,兼顺儒经,未免相浑,故加契字。
一、七微尘成一窓尘。二、七窓尘成一兔毛头尘。三、七兔毛头尘成一羊毛头尘。四、七羊毛头尘成一牛毛头尘。五、七牛毛头尘成一虮。六、七虮成一虱。七、七虱成一芥。八、七芥成一大麦。九、七大麦成一脂节──七脂节成半尺,两半尺成一尺,二尺成一肘,四肘成一弓,五弓成一丈,二十丈名一息,八十息名一俱卢舍,八俱卢舍名一由旬。
声──一实──属色。名─┐句─┼三假──属不相应行。文─┘
一、身无主如地┐│二、身无我如水┤├四大。三、身无寿如火┤│四、身无人如风┘
┌一音说四谛五人闻──┐┌小乘┤├婆沙│└人语诸天闻天语───┘┌一┤││┌佛以一妙音徧满十方界┐│└大乘┤├华严│└众音悉具足法雨悉充满┘│┌圆信│┌因──下地以一音令他闻一法┤││└地前├二┤││┌别地┐│└果──佛以一妙音随类各得解┤├文句│└圆住┘│┌当分─成今经相待义边├三┤│└跨节─成今经开权义边││┌显──不密须来佛边├四┤│└密──密如向所说││┌定──定谓前顿后渐││└五┤┌不定该乎大小是果└不定┤└所用当分显露也
一、大乘──圆音一演,异类等闻。二、当分──即施权也。三、跨节──即开权也。┌伊祢┬───┬苦│└┐┌┘│└┬┘┌佛为四王作圣语说│┌┴┐├四谛二解二不解│┌┘└┐四、小乘──毘昙一音,即是梵音┼佛又作毘罗语├祢祢┴───┴集├说一解一不解──┤└佛又作梨车语├蹋被─────灭└陀蹋被────道┌摩奢兜奢│说四王俱解┼僧奢摩萨│└婆多思罗致
僧问:如何是云门剑?师云:祖凡有人问,皆以一字答之。丛林号一字关。
法即轨则之义。谓诸佛菩萨,莫不轨则真如之法,修之而成正觉,故经云:「惟以一法而得出离,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」是也。梵语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华言无上正等正觉。
一理者,诸法之本体也。理性容摄,其大无外,诸法虽殊,理元是一,理虽是一,而能统贯诸法,诸法虽殊,莫不本乎一理;事理融通,法法无碍,是则世间出世间法,皆不外乎此也。
一乘者,佛乘也。乘即运载之义。佛说一乘之法,为令众生依此修行,出离生死苦海,运至涅槃彼岸,故喻以七宝大车而导之以大白牛也。佛之出世,意欲直说法华,盖由众生机器不等,于是先说三乘之法而调熟之,故经云:于一乘道,分别说三,后至法华,会三乘之小行,归广大之一乘。又云:十方佛土中,惟有一乘法是也。梵语湼槃,华言灭度。七宝者,金、银、瑠璃、玻瓈、砗磲、码碯,赤真珠也。三乘者,声闻乘、缘觉乘、菩萨乘也。
一雨者,喻佛所说一乘之法也。盖佛说法华,惟谈圆教一实相理,纯一无杂,即是如来一音宣澍,一乘法雨,咸令众生开佛知见。经云「一雨所润」是也。
一味者,喻法华一乘之教也。如来说法必称机宜,以其机有大小,故历四时三教,渐次调停,令其入大,然后高会灵山,纯谈一妙。开前四时三教之法,即是圆妙一乘,一乘之外更无别法,故经云:决了声闻法,是诸经之王。是以无垢藏王菩萨,于涅槃会上白佛言:佛说十二部经,譬如从牛出乳,盖喻初时说华严经也。次云:从乳出酪,喻华严经后,第二时说阿含经也。次云:从酪出生酥,喻阿含经后,第三时说净名、宝积等经也。次云:从生酥出熟酥,喻净名等经后,第四时说般若经也。次云:从熟酥出醍醐,喻般若经后,第五时说法华、涅槃经也。如此展转相从说者,据如来施化次第而言耳。若据法华开前诸教,诸乘即是圆妙一乘;则显乳酪二酥皆成一醍醐味。经云「一相一味」是也。四时者:华严时、鹿苑时、方等时、般若时也。三教者:藏教、通教、别教也。十二部经者:一、契经,二、重颂,三、授记,四、孤起,五、无问自说,六、因缘,七、譬喻,八、本事,九、本生,十、方广,十一、未曾有,十二、论义也。
一,即一实相也。其性广博,故名为大。如来出世度生之仪式,故名为事。众生具此实相,而能成机感佛,故名为因。如来证此实相,而能起应度生,故名为缘。一切如来出现于世,皆为开示一切众生本有实相,令其咸得悟入佛之知见,舍此则非如来出世本怀。经云:「如来惟以一大事因缘故,出现于世。」是也。
一觉者,十界众生本性之觉也。谓六道众生业惑所覆,不能觉了,名为不觉。三乘之人,断惑证理,未能究竟,名随分觉。惟佛一人,诸惑净尽,彻见本性,名究竟觉。迷悟虽殊,觉体本一,论云:「本来平等,同一觉故。」是也。十界者:佛界、菩萨界、缘觉界、声闻界、天界、人界、阿修罗界、饿鬼界、畜生界、地狱界也。佛亦名众生者,佛为无上众生也。六道者:天道、人道、修罗道、饿鬼道、畜生道、地狱道也。三乘者,先如辨。
一道者,一实之道,即佛所说最上乘之法也。若依此道而修,则能顿断诸惑,顿出生死,非如二乘等,次第超出。经云:「一切无碍人,一道出生死。」是也。二乘者,缘觉乘、声闻乘也。
一地者,一实相地也。地有能生之义,一切草木种子,皆依于地而得生长,以譬人天、声闻、缘觉、菩萨,一切习因种子,皆依五阴之身增长成熟;至于法华会上,闻佛说一乘法,皆成菩萨法性,五阴则是一实相地。故经云:「一地所生。」是也。习因者,所作之因,习续不断也。五阴者,色阴、受阴、想阴、行阴、识阴也。
门者,即能通之义。一谓一理,即是所通;门谓正教,即是能通。盖譬佛所说一乘之教,则能通于实相之理。经云:惟有一门是也。
第一义者,即无上甚深之妙理也。其体湛寂,其性虚融,无名无相,绝议绝思。经云:「甚深之理不可说,第一义谛无声字。」是也。无声字者,谓离语言文字之相也。
谓一实相中道之理也。无有虚妄,无有颠倒,若圣若凡,性本不二,故名一实谛也。
一实相者,谓:真实之理无二无别,离诸虚妄之相也。印者,信也。如世之公文,得印可信。盖如来所说诸大乘经,皆以实相之理印定其说,外道不能杂,天魔不能破。若有实相印,即是佛说;若无实相印,即是魔说。经云:「世尊说实道,波旬无此事。」是也。梵语波旬,华言恶。释迦如来出世时,魔王名也。
一实境界者,即一实相之理也。不变不异,无灭无生,自性清净,离虚妄相,犹如虚空,平等普徧,诸佛众生,无二无别也。
一法印者,谓:一念心含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,无不悉备。然此诸法于一心中,炳然显现,如印印泥,文无前后。故云:「森罗及万像,一法之所印。」是也。
一法界,即一真如之理;体性虚融,平等不二也。
无二曰一,不妄曰真,交彻融摄,故曰法界。即是诸佛平等法身,从本以来,不生不灭,非空非有,离名离相,无内无外,惟一真实,不可思议,是名一真法界。
藏即含藏之义。谓法界之理,竖穷三际,横徧十方,无德不备,无法不摄,一一该罗,重重无尽。若世间法,若出世间法,无不含藏,故名一藏。三际者: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也。
一会者,谓如来于灵山会上,与诸大众说法华经之时也。隋天台智者大师,于光州大苏山修法华三昧,诵法华经,至药王菩萨品中:「是真精进,是名真法供养如来」之句,身心豁然,寂而入定,彻见灵山一会,俨然未散是也。梵语三昧,华言正定。
一极者,谓华严经广谈法界之旨,妙极无二也。盖如来出世,首为诸大菩萨说佛菩萨真实境界,不说二乘方便之法。是故声闻缘觉,虽在听次,有如聋聩,寂无所闻,故疏云:「一极唱高,二乘绝听。」是也。二乘者,先如辨。
一致者,谓佛乘宗极之趣,惟一也。如来设化,始随机宜不同,故有三乘之说,终归显实,但名佛乘一致之理。钞云:「退万化即真,会精粗一致。」是也。三乘者,如先注
一源者,甚深法界之体也。此体不变不迁,非真非妄,因随缘故,有真有妄。若随法性净缘,则能出生诸佛之法;若随无明染缘,则能出生众生之法。染净之缘虽别,法界之体无殊。譬如流水,流虽清浊有异,所出之源是一也。
一体者,常住真心之体也。自性清净,一体无二,妄想忽生,境界顿现;于是有情众生,无情国土,从一真心,妄分为二。当知有情无情,皆是众生自心所变,实非外物,故颂云:「情与非情共一体。」是也。
一偈者,西域记云:旧曰偈,或曰偈他,梵音讹也。今从正音,宜云伽陀,华言颂。诸经虽五字七字为句不同,皆以四句为一偈也。
一句者,谓经中所说普眼法门,一句功德不可思议也。经云:假使有人以大海量墨,须弥聚笔,书写此普眼法门,一品中一门,一门中一法,一法中一义,一义中一句,不得少分,何况能尽是也。普眼者,眼外无法,名为普眼。
一言者,谓圭峰密禅师,读圆觉经,未终其卷,于一言下,豁然开悟,乃知自心即是佛心,定当作佛,故疏序云:「一言之下,心地开通。」是也。
一语者,如来之语也。经云:「如来于一语言中,演说无边契经海。」盖言于一语中,演说妙法无量无边,譬如泉之初发,细若一线,流之不已,为江为海,无有穷尽也。
名即名字,谓理虽是一,假言施设,种种不同。如经中只一涅槃之名,如来随机演说,亦名无生,亦名无作,亦名无为,亦名解脱,亦名彼岸,亦名无退,亦名安处,亦名寂静,亦名无相,亦名无二,亦名一行,亦名清凉,亦名无诤,亦名吉祥。虽立多种之别,只是涅槃一名,是为一名。
一字者,一理之名字也。理本无名无字,超心意识,离性离相,无作无示,非诸众生所能思议,惟佛如来究尽明了。经云:「法惟一字,所谓无字」是也。
义即义理,即一法中,或一句中之一义也。
一音者,佛之音声也。盖众生缘有浅深,根有利钝,故于一音之中,同听异闻。若是人天根器,则闻佛说五戒十善之法;若是声闻根器,则闻佛说四谛之法;若是缘觉根器,则闻佛说十二因缘之法;若是菩萨根器,则闻佛说六度等法,各得解了。经云:「佛以一音演说法,众生随类各得解。」是也。
五戒者:不杀、不盗、不邪婬、不妄语、不饮酒也。十善者:不杀、不盗、不邪婬、不妄言、不绮语、不两舌、不恶口、不贪、不瞋、不痴也。声闻者,闻佛声教,悟真空理,故名声闻也。四谛者:苦谛、集谛、灭谛、道谛也。缘觉者,因观十二因缘,觉真空理,故名缘觉也。十二因缘者:一、无明,二、行,三、识,四、名色,五、六入,六、触,七、受,八、爱,九、取,十、有,十一、生,十二、老死也。菩萨者,梵语具云菩提萨埵,华言觉有情。六度者:一、布施,二、持戒,三、忍辱,四、精进,五、禅定,六、智慧也。
一音教者,谓如来一代之教,虽有顿渐诸说不同,而皆不出一音也。故罗什法师云:「佛一圆音,平等无二,无思普应,机闻自殊。」是也。梵语罗什,华言童寿。
宗者要也。谓诸大乘经所说虽异,莫不同乎一理,如华严之谈法界,般若之谈佛母,法华之谈实相等,皆以一理为其宗要。钞云:「一宗容具多经」是也。
谓:一真法界之相,从本以来,离虚妄相,离言说相,离名字相,离一切诸法之相,故名一相。
一合相者,盖言众尘和合而为一世界也。世界本空,微尘不有,但众生不了,妄执为实;若是实有,即应世界不可分为微尘;若是实无,不应微尘合为世界。是知执有执无皆不当理。经云:「如来说一合相,即非一合相,是名一合相。」是也。
一性者,即正因佛性也。谓一切众生皆具此性,但背觉合尘,常为烦恼之所覆障,若顺性而修,则能超脱生死,悟入涅槃,与佛所证无二无别也。梵语湼槃,华言灭度。烦恼者,昏烦之法,恼乱心神也。
性以不变为义,上极诸佛,下至蠕飞蠢动,虽品类万差,莫不本乎一性;迷之则成生死,悟之而为涅槃。迷悟虽殊,其性本一,是为一性也。蠕,而宜切,虫行貌。蠢,尺尹切,蠢动也。梵语湼槃,华言灭度。
一因者,谓圣凡平等之理体也。盖此理体,诸佛众生皆性本具,初无增减。然诸佛悟之而成妙果,众生迷之而流转诸趣。若全此一因而修圆顿之行,则能超出三乘所修之因,而证一乘之果也。
不二不异名曰一如,即真如之理也。所谓「真如界内,绝生佛之假名;平等性中,无自他之形相」,故经云:「魔界如佛界如,一如无二如」是也。
魔,梵语具云魔罗,华言杀者,谓能夺人功德之财,杀人智慧之命也。佛,梵语具云佛陀,华言觉者,谓能自觉觉他,觉行圆满也。魔佛皆言如者,魔为修恶之极,佛为修善之极,善恶虽分,其性本一,故云一如无二如也。
一行者,如来所行之行也。行以进趣为义,能行此行,则能趣向佛果。虽名一行,而具足五行,故经明五行之后,乃云复有一行,是如来行。谓能于一心中行于五行,具足而无缺也。五行者:圣行、梵行、天行、病行、婴儿行也。
梵语三昧,华言调直定,又云正定。一行三昧者,惟专一行,修习正定也。谓修行之人应处空闲,舍诸乱意,系心实理,想念一佛,专称名字,随佛方所,端身正向,能于一佛念念相续,不懈怠,于一念中,即能得见十方诸佛,获大辨才也。
解脱者,无拘无碍,自在之谓也。一切众生,同有佛性,本来解脱,良由心生执着,妄自迷倒,受诸缠缚;若能一念反妄归真,了缚无缚,则与诸佛如来同一解脱,无有差别。经云:「同一解脱」是也。
一生者,等觉菩萨无明之惑未尽,尚有一番变易生死,过此一生即登妙觉果佛之位,所以等觉菩萨称为一生补处。经云:「一生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」是也。
等觉者,望后妙觉,犹有一等,超前诸位,得称为觉。无明者,无所明了,即障理之惑也。变易者,即实报土生死也,因移果易,故名变易。生死妙觉者,自觉觉他,觉行圆满,不可思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