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除助因。
二、刳正性。
三、违现业。
三渐次者,乃楞严经中,佛欲说修行地位,而先说此三等渐次,以为根本,以由一切地位,虽有浅深不同,而皆以此三种而为进行之本。故经云:如是渐修,随所发行,安立圣位是也。
一、除助因者,谓除众生助恶之因也,助恶之因,即五种辛也。五辛者,即葱、薤、韮、蒜、兴渠也。谓此五辛,食则能发淫恚,邪魅所着,天人远离,是故修行之人,欲得菩提,必先断除此五种辛菜也。故经云:是诸众生求三摩地,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也。
兴渠,叶如蔓菁,根如萝卜,出土辛臭。梵语菩提,华言道,梵语三摩地,华言等持。
二、刳,部也破也,正性即众生淫杀之性也,以一切盗、妄等恶,皆由淫杀而起,故指此为正性也。若欲修菩提者,当用剖破淫杀之性,勿令毁犯。故经云:是修行人,若不断淫,及与杀生,出三界者,无有是处是也。
三、违者,背也远也。现业,即现行六尘境界所起之业也。谓修菩提之人,既能断除五辛,不犯淫杀,则于现前六尘之境,违远而不相涉。故经云:如是清净持禁戒人,心无贪淫,于外六尘,不多流逸是也。
一、自行方便。
二、化他方便。
三、自他方便。
疏云:方是智所诣之偏法,便是善权巧用之能,巧用诸法,随机利物,故云方便。
偏法者,即小乘偏权之法也
一、谓佛及四十一位心内所证,不思议二谛之理,是名自行方便。
四十一位者: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、十地菩萨,及等觉菩萨也。等觉者,望后妙觉,犹有一等故也。二谛者,一、真谛,泯一切法也。二、俗谛,立一切法也。
二、谓藏、通、别三教,及圆教有门,所明诸菩萨等,不断烦恼,照界内界外种种法门等,是名化他方便。
藏、通、别、圆四教者:藏即三藏,教也;通谓通前藏教,通后别圆,故名通教。别谓别前藏通二教,别后圆教,故名别教。圆谓圆妙圆满,故名圆教,界内界外者,谓三界之内外也。
三、谓前自行化他二种方便,相对合论,是名自他方便。
一、常修。
二、乐修。
三、我修。
谓菩萨依佛胜教而修,破于声闻劣修,故名胜三修。
一、常即不迁不变之谓也。盖菩萨了知法身之体,本来常住无灭无生,以破声闻之人,不应于诸法中执为无常,是名常修。
二、乐即安稳寂灭之谓也。盖菩萨了知诸法之中,而有涅槃寂灭之乐,以破声闻之人,不应于诸法中执之为苦,是名乐修。
三、我即自在无碍之谓也。盖菩萨了知无我法中,而有真我得大自在,无有障碍,以破声闻之人,不应于诸法中执为无我,无我所,是名我修。
我所者,谓五阴之身,及资生等物也。
一、无常修。
二、非乐修。
三、无我修。
谓声闻所修,比于菩萨所修则劣,故名劣三修。
一、谓声闻之人,不知法身常住之理,而观三界一切有为之法,皆悉生灭无常,是名无常修。
二、非乐即苦也,谓声闻之人,不知诸法之中,本有涅槃寂灭之乐,而观一切诸法,悉皆是苦,是名非乐修。
三、谓声闻之人,不知自在无碍之真我,而观五阴等法,皆空无我,无我所,是名无我修。
一、真等流。
二、假等流。
三、分位等流。
等流者,等即平等,流即流类也。
一、谓善性、恶性、无记性为因,所引善、恶、无记同类之果,果与因性真实是同,故名真等流。
二、谓前世杀生,令他命短,故感今世自亦短命,有相似义,假名等流,故名假等流。
三、谓眼等诸识,各随自类转变,如眼识乃至身识,皆从第八种子识而生,对于色等诸尘,名等流果,若第六识从种子识而生,起诸分别,亦名等流果,而识与尘分位各同,故名分位等流。
种子识,即藏识也。等流果者,谓眼识与色尘,乃至身识与触尘,各为等流,而识与尘,皆名果也。第六识,即意识也。
一、念念坏灭无常。
二、和合离散无常。
三、毕竟无常。
一、谓根尘相对所起心念,前念既灭,后念复生,生已还灭,念念不住,皆悉无常,是名念念坏灭无常。六根、六尘者,在初卷注
二、谓一切法皆由因缘和合而成,本无实体,若因缘别离,即便散坏,且如众生,由四大和合而成其身,若四大别离,即便散灭,是名和合离散无常。
三、毕竟犹决定也,谓决定了知一切诸法,皆假因缘和合而生,虚幻不实,终归坏灭,是名毕竟无常。
一、苦受。
二、乐受。
三、不苦、不乐受。
受者领纳也,谓六根之识领受六尘之境也。
六根之识者,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也。六尘者: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、法尘也。
一、谓于六尘违情之境,而有逼迫之苦,是名苦受。
二、谓于六尘顺情之境,而有适悦之乐,是名乐受。
三、谓于六尘不违不顺之境,所受非苦非乐,是名不苦不乐受。
第一会度九十六俱胝声闻众。
第二会度九十四俱胝声闻众。
第三会度九十二俱胝声闻众。
弥勒下生经云:「弥勒菩萨即于出家之日,便得成佛,坐于龙华树下,花林园中,三会说法,故云龙华三会。」梵语弥勒,华言慈氏。
一、梵语俱胝,华言百亿。记云:「若诸国王、大臣、长者、居士、男女、一切施主,于今释迦牟尼佛正法中,能作佛事,自种善根,或教他种,以七宝金银𨱎石铜铁木石泥土,或以缯缕,或以彩画,作佛形像,及窣堵波,若大若小,乃至最小如指节大,或以香花诸妙供具,而为供养,由如是善根力故,至弥勒如来成正觉时,善得人身,于第一会中,剃发出家,乘宿愿力,便得涅槃。」
梵语窣堵波,华言高显,即塔也。梵语湼槃,华言灭度。
二、记云:「若国王等,及以臣庶,于今释迦牟尼佛正法中,能为法事,谓于诸大乘经典,或律或论,若读若诵,或恭敬供养,或于经卷,以诸杂彩而严饰之,由是善根力故,至弥勒如来成正觉时,善得人身,于第二会中,剃发出家,乘宿愿力,便得涅槃。」
三、记云:「若诸国王,及臣庶等,于今释迦牟尼佛正法中,能为僧事自种善根,或教他种,于每月初一日,或初八日、十五日,设斋供养比丘、比丘尼,或供养修禅定者,或供养诸说法者,或施坐卧等具,供养僧众,由是善根力故,至弥勒如来成正觉时,于第三会中,剃发出家,乘宿愿力,便得涅槃。」
一、渐教。
二、顿教。
三、不定教。
南中三教者,谓自齐朝以后,江南诸师,立此三教,判如来一代所说之法也。
一、谓佛说法,始自鹿苑,终至双树,从小至大,是名渐教。
二、谓佛最初为诸菩萨,说华严经,如日初出,先照高山,是名顿教。
三、谓别有经,虽非顿渐所摄,而明佛性常住,即胜鬘经及金光明经等,是名不定教。
一、有相教。
二、无相教。
三、常住教。
岌,武丘人也。谓其以此三教,判如来一代所说之法也。
一、谓佛设教,于十二年,说阿含经以前,见有得道,是名有相教。
见有得道者,谓二乘见一切法,是有不离色心,因而得道也。
二、谓佛设教,于十二年,说阿含经以后,齐至法华,见空得道,是名无相教。
齐即齐限,见空得道者,谓菩萨见一切法皆空,因而得道也。
三、谓佛设教最后,有无双照,说一切众生,皆有佛性,一切阐提,皆得作佛,是名常住教。梵语阐提,华言信不具。
一、立宗。
二、立因。
三、立喻。
比量者,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,比类而量度也。
一、立宗,宗犹主也,要也。谓:如五蕴等法,皆假因缘而生,实无自性,于中求我,决不可得,故对执我论者,先说诸法无我也。
五蕴者,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也。
二、立因者,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,若于五蕴等法,施设实有我者,此之五蕴既从众缘而生,皆是生灭之法蕴,既生灭,我不成就,若离五蕴,而于余处施设有我者,我无所因,我亦无用,是则皆无有我也。
三、立喻者,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,如于现在世施设实有过去相者,此现在相已生未灭,不应于已生未灭法中,施设过去已灭之相,若离现在而于余处施设过去相者,然过去世相既灭坏,不应施设有相,此过去相不可得,以喻诸法皆不可得也。
一、相。
二、修行。
三、观。
梵语毘婆舍那,华言观,谓以寂静之慧,观察根尘内外诸法,令三昧成就,进趣菩提,故行有三焉。
根者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之六根也。尘者,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之六尘也。梵语三昧,华言正定,梵语菩提,华言道。
一、相即观境也,谓修观之时,于此心观之中,分别了知三昧境界之相,如净明镜,照彻一切影像,了了分明也。
二、修行者,谓既了知观法之相,则善能修习一切妙行,无有过失也。
三、观者,观察也,谓修观之时,于一一观法中,善能观察一一法相,而不证彼小乘寂灭解脱,直趣无上菩提也。
一、观生死恶果报。
二、增长善根。
三、破诸烦恼。
梵语毘婆舍那,华言观,即智慧也。
一、谓修禅观,即能破诸昏暗,观察分别因缘生灭之相,故于善恶果报,悉皆明了,不起惑业也。
二、谓修禅观,能灭贪、瞋、痴等恶业暗障,本性之智,自然明发,故一切善根,悉皆增长也。
三、谓修禅观,了知生死过患,不为根尘所染,故一切烦恼,悉能破灭也。
一、我空。
二、法空。
三、俱空。
一、谓于五蕴之法,强立主宰,名为我执。若推求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之五法,皆无自性,不见我体,是名我空。
二、谓于五蕴之法,计为实有,名为法执。若推求五蕴之法,如幻如化,皆从缘生,无有自性,是名法空。
三、谓我法二执,既遣能空之空,亦除空执两亡,方契本性,是名俱空。
一、五蕴。
二、十二入。
三、十八界。
论云:若迷心不迷色,则合色开心,数为五蕴。若迷色不迷心,则合心开色,数为十二入。若心色俱迷,则心色各开,数为十八界,如此开合说者,为令众生于所迷处,委细而观,故有三科不同焉。
一、五蕴,蕴,积聚也,谓积聚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法,以成身也。如来为迷心偏重者,合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,但名为色,开意之一根为受、想、行、识,令其细观于心,是为合色开心,故说五蕴也。亦名五阴
二、入,涉入也,谓六根六尘,互相涉入也。如来为迷色偏重者,开色为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及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合受、想、行、识四种心法,但名为意,意之所对,唯一法尘,令其细观于色,是为开色合心,故说为十二入也。
六根者,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也。六尘者,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、法尘也。
三、界即界限,亦隔别之义,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,义无混滥也。如来为色心俱迷者,开为六根、六尘、六识,令其一一细观,是为心色俱开,故说为十八界也。
六识者: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也。
一、圣言所摄。
二、对治杂染。
三、不违法相。
一、谓修行之人,于如来及诸弟子,所说正法,当依凭正义,信解修习,遵崇圣制,不敢违越,是名圣言所摄。
二、谓修行之人,修善去恶,必有对治之法,如心散乱,则以禅定之法治之,如心贪染,则以不净观法治之,乃能息妄归真,得入正道,是名对治杂染。
三、谓修行之人,于如来所说正教,当遵其法相,如理思修精进,一心不敢违背,是名不违法相。
一、耐怨害忍。
二、安受苦忍。
三、谛察法忍。
忍,耐也。又忍可也。谓于一切逆、顺、善、恶之境,而能忍受,安心不动,故名为忍。
一、谓人以怨憎毒害,而加于我,即能安心忍耐,而无返报之心,是名耐怨害忍。
二、谓疾病、水、火、刀杖等,众苦所逼,即能安心忍受,恬然不动,是名安受苦忍。
三、谓审察诸法,体性虚幻,本无生灭,信解真实,心无妄动,安然忍可,是名谛察法忍。
一、应得因。
二、加行因。
三、圆满因。
一、谓依真如空理,而修因行,应得菩提之果,故名应得因。
二、谓依菩提心,加功用行,以此为因,即能证得法身之果,故名加行因。
三、谓由加行故,因行圆满,故名圆满因。
一、成就加行圆满。
二、成就意乐圆满。
三、成就宿因圆满。
一、谓修菩萨行者,于净戒中不敢毁犯,于身语意清净无染,若有过失,即能忏悔,令其戒体圆满无亏,是名成就加行圆满。
二、谓修菩萨行者,为法出家,不为活命,但为求无上菩提,及求大涅槃乐,勇猛精进,不生懈怠之心,不杂众恶之法,不受当来生、老、病、死之苦,是名成就意乐圆满。
三、谓修菩萨行者,于宿世中,曾修福善,故于今生,种种资身之具,悉无匮乏,复能为他广行惠施,心不悭悋,是名成就宿因圆满。
一、遇人欢喜。
二、闻法欢喜。
三、得果欢喜。
观无量寿佛经疏,因释阿难及天龙等闻法欢喜,作礼而去,故以三义释之。
梵语阿难,华言庆喜。
一、人即佛也,谓佛具足四无碍智,说观彼佛之法,离于错谬,今遇此人,宁不欢喜?是名遇人欢喜。
四无碍智者:法无碍智、义无碍智、词无碍智、乐说无碍智也。彼佛者,即阿弥陀,梵语阿弥陀,华言无量寿。
二、谓所说观佛之法,一十六门,曲尽其妙,能令凡心,入深三昧,闻如是法,岂不欢喜?是名闻法欢喜。
一十六观门者:日观、水观、地观、宝树观、八功德水观、总观、华座观、像观、佛真身观、观世音观、大势至观、普想观、杂想观、上辈生观、中辈生观、下辈生观。
三、果即修观克获之果也,谓韦提希等闻说观佛之法,依此修之,得分真果,侍女诸天得相似果,得如是果,岂不欢喜?是名得果欢喜。
梵语韦提希,华言思惟。分真者,即证一分中道也。相似者,近于分真也。
一、见所断。
二、修所断。
三、非所断。
一、谓声闻初果之人,断惑见理,名为见道,因断三界八十八使见惑故,名见所断。
三界者,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也。八十八使者,一、身见。二、边见。三、见取。四、戒取。五、邪见。六、贪。七、瞋。八、痴。九、慢。十、疑。此十使历三界四谛下,增减不同,成八十八,谓欲界苦谛十使具足,集灭二谛各七使,除身见、边见、戒取、道谛,下八使,除身见、边见、四谛合为三十二,上色界、无色界,每四谛下,各除瞋使,余皆如欲界,故上二界合为五十六,并前欲界三十二,共成八十八使也。
二、谓声闻第二果、第三果,修真断惑,名为修道,因断三界十随眠惑,故名修所断。
十随眠者,即是思惑,谓长时随逐潜伏覆蔽真性,故名随眠。欲界有四,谓贪、瞋、痴、慢。色界、无色界各三,谓贪、痴、慢,共为十也。
三、谓声闻第四果,三界烦恼皆已断竟,得无漏果,无惑可断,故名非所断。
一、自性断。
二、不生断。
三、缘缚断。
一、谓智慧起时,烦恼暗障,自性应断,故名自性断。
二、谓得法空之时,能令三涂恶道苦果,永更不生,故名不生断。
三涂者,火涂、刀涂、血涂也。
三、谓但断心中之惑,则于外尘境,不起贪瞋,于境虽缘不生染着,故名缘缚断。
一、百刼顶寂定中修诸三昧。
二、千刼金刚定中学诸威仪。
三、万刼大寂定中学佛化行。
一、谓刼,梵语具云刼波,华言分别时节。梵语三昧,华言正定。顶寂定者,在众定之上,故名顶也。谓等觉菩萨住顶寂定,以大愿力,住寿百刼,修一切三昧,已入金刚三昧,与一切法性相应相冥,而得一合相也。
等觉者,去佛之位一等也,金刚三昧者,金刚最坚至利,谓入此三昧,则一切诸惑无不断也。
二、谓等觉菩萨,复住寿千刼,学佛一切威仪,象王观视师子游步,修佛无量不可思议神通化导之法,皆现在前,入佛行处,坐佛道场也。
三、谓等觉菩萨,复住寿万刼,学佛教化之行,现诸色相,教化众生,复现同诸佛常行中道,大乐无为也。
一、命胜。
二、色胜。
三、名胜。
菩萨当补佛处,故生兜率,梵语兜率,华言知足,谓于五欲境界,知止足故。
五欲者:色欲、声欲、香欲、味欲、触欲也。
一、谓菩萨已离三界生死,虽不修命业,而于彼天托生,天数寿命四千岁,天寿毕已,降生中国,以补佛处,是名命胜也。
二、谓菩萨虽不修色业,既生兜率,而妙色身光明照耀,自然庄严,异诸天众,是名色胜也。
三、佛本行集经云:菩萨既生兜率,其诸天众,即唤菩萨,名为护明,展转称唤,其声上彻净居,乃至色界天顶,是名名胜也。
护明,释迦佛也,从迦叶佛时,护持禁戒,梵行清净,命终生天,不失本心,不忘宿行,故曰护明。
一、杀贼。
二、不生。
三、应供。
梵语阿罗汉,华言无生,亦云无学。谓三界生死已尽,是为无生,无法可学,是为无学。或言不翻者,名含三义故也。
一、贼即见、思惑也,以其刼人功德之财,夺人智慧之命,故名为贼。阿罗汉能断三界见、思之惑,故名杀贼。
二、不生,即无生也。谓阿罗汉既断见、思惑尽,更不受三界生,故名不生。
三、谓阿罗汉智断,功德既已具足,应受人天供养,故名应供。
智谓得漏尽智,断谓断三界见、思惑尽也。
一、信成就发心。
二、解行发心。
三、证发心。
一、谓十信行满,信心成就,入十住位中,初发心住,故名信成就发心。
十信、十住,在二卷注。
二、解即解了,行即修行,谓十行位中,能解法性本空,顺修六度之行,发回向心,入十回向,故名解行发心。十行、六度、十回向,在二卷注。
三、证即证入,谓入初地乃至第十地,而此证者,无有境界,惟真如智,名为法身,法身显发,故名证发心。
一、位不退。
二、行不退。
三、念不退。
一、谓别教菩萨,从初住位中,断见惑,二住至七住位中,断思惑,则永不退失超凡之位,故名位不退。
二、谓别教菩萨,从八住已去,至十行位中,伏断尘沙之惑,则永不退失菩萨之行,故名行不退。
三、谓别教菩萨,从初地已去,破无明惑,则永不退失中道正念,故名念不退。
一、优楼频螺迦叶。
二、伽耶迦叶。
三、那提迦叶。
梵语迦叶,华言光波,谓身光炎,涌暎余光故也。毘婆尸佛时,三人共立刹柱,以是因缘,感报遂为兄弟。梵语毘婆尸,华言胜观。
一、梵语优楼频螺,华言木瓜林,谓其居处近于此林,故以名之。将护四众,供给四事,令无所乏,最为第一。
四众者:一、比丘。二、比丘尼。三、优婆塞。四、优婆夷也。四事者:一、饮食。二、衣服。三、卧具。四、医药也。
二、梵语伽耶,华言城,谓其居家在王舍城南七由旬,故以名之。观了诸法,都无所着,教化众生,最为第一。梵语由旬,华言限量,一由旬,四十里也。
三、梵语那提,华言河,谓其居止近于此河,故名之。心意寂然,降伏结业,精进修行,最为第一。
一、十住。
二、十行。
三、十回向。
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诸位菩萨,皆称贤者,此就别教而论,盖诸位菩萨,但断见思惑尽,尚有无明惑在,未入圣位,故名贤也。
一、十住,会理之心,安住不动,名之为住。一、发心住。二、治地住。三、修行住。四、生贵住。五、具足方便住。六、正心住。七、不退住。八、童真住。九、法王子住。十、灌顶住。
二、十行,行即进趣之义,谓行此行则能进趣于果,名之为行。一、欢喜行。二、饶益行。三、无违逆行。四、无屈挠行。五、无痴乱行。六、善现行。七、无着行。八、难得行。九、善法行。十、真实行。
三、十回向,回因向果,名为回向。一、救诸众生离众生相回向。二、不坏回向。三、等一切诸佛回向。四、至一切处回向。五、无尽功德藏回向。六、入一切平等善根回向。七、等随顺一切众生回向。八、真如相回向。九、无缚无着解脱回向。十、入法界无量回向。
一、十住初心入法界。
二、回向终心入法界。
三、初地入法界。
法界即一切众生本有之心,诸佛所证平等之理也,而云三处入者,由菩萨根有利钝,行有浅深,故所证入先后不定,遂分三处也。
一、谓利根菩萨即于初住位中,破无明惑,证入法界平等之理,得不退转,是名十住初心入法界也。
二、谓菩萨于十回向后心,众行纯熟,证入法界是名回向终心入法界也。
三、谓菩萨于前行向中,功德具足,至于初地即得证入法界,乃了三德,圆融三身自在,是名初地入法界也。
三德者,法身德、般若德、解脱德也。三身者,法身、报身、应身也。
一、文殊师利。
二、满殊尸利。
三、曼殊室利。
一、梵语文殊师利,华言妙德,谓具不可思议种种微妙功德,故名妙德。
二、梵语满殊尸利,华言妙首,谓具不可思议微妙功德,在诸菩萨之上,故名妙首。
三、梵语曼殊室利,华言妙吉祥,谓具不可思议微妙功德,最胜吉祥,故名妙吉祥。
一、下智观。
二、中智观。
三、上智观。
三人者,谓通教声闻、缘觉、菩萨,虽同观十二因缘,然随智浅深,法成高下,故有三种之异也。
一、下智观,故得声闻菩提,梵语菩提,华言道,谓声闻之人,用体空之智,初观十二因缘生,次观十二因缘灭,观此生灭,即悟非生非灭,破见思之惑,证真空之理,是名下智观,故得声闻菩提。
体空者,体达诸法性本空也,十二因缘者,一、无明。二、行。三、识。四、名色。五、六入。六、触。七、受。八、爱。九、取。十、有。十一、生。十二、老死也。因缘生者,即无明缘行,行缘识等是也。因缘灭者,即无明灭,乃至老死灭是也。
二、中智观,故得缘觉菩提,谓缘觉之人,亦用体空之智,初观十二因缘生,次观十二因缘灭,观此生灭,即悟非生非灭,破见思之惑,更能侵除习气,以由能观之智,比于声闻稍胜,故所证真空之理亦深,是名中智观,故得缘觉菩提。
侵除者,犹渐除也。习气者,见思余习之气分也。
三、上智观,故得菩萨菩提,谓菩萨之人,虽亦用体空之智,观十二因缘生灭,了悟非生非灭,而能顿断见思习气,以由能观之智,比于缘觉复胜,故所证真空之理最深,是名上智观,故得菩萨菩提。
菩萨,梵语具云菩提萨埵,华言觉有情。
一、见道。
二、修道。
三、无学道。
一、谓声闻因断三界见惑,见真谛理,故名见道,即初果须陀洹也。
见惑者,意根对法尘起诸分别曰见惑,梵语须陀洹,华言预流,谓预入圣道法流也。
二、谓声闻得初果已,复缘真谛之理,断欲界九品思惑,名为修道,即二果斯陀含,三果阿那含也。
思惑者,五根对五尘起贪染心曰思。九品者,于上中下三品,每一品中,又分三品,名为九品。梵语斯陀含,华言一来,谓来欲界,一番受生也。梵语阿那含,华言不来,谓不来欲界受生也。
三、谓声闻断三界见思惑尽,真谛之理究竟无法可学,故名无学,即第四果阿罗汉也。梵语阿罗汉,华言无学。
一、阿难。
二、阿难跋陀。
三、阿难迦罗。
阿难是斛饭王之子,佛成道日生,以其能持法藏,有三种不同,随德受称,故有三名也。
一、梵语阿难,华言庆喜,生时合国欣庆欢喜故也。以其亲承佛旨,传以化人,即传持声闻藏也。
二、梵语阿难跋陀,华言喜贤,以其住于有学之地,得空、无相、无愿三解脱门,即传持缘觉藏也。
空者,谓了达自性本空,无我我所也。无相者,谓一切法空,无男女相也。无愿者,谓了达诸法无相,无所愿求也。以能空此三者,即得自在无碍,故云解脱门也。
三、梵语阿难迦罗,华言喜海,以其解了如来说法无说而说,说即无说,所谓「佛法大海水,流入阿难心」,即传持菩萨藏也。
一、阿难。
二、优波离。
三、迦叶。
一、阿难,梵语,华言庆喜,斛饭王之子,佛成道日生,生时举国欣庆,故云庆喜。随佛出家,得阿罗汉果,多闻第一,能持法藏,如来灭后,与文殊师利集诸大众,于铁围山等处,结集修多罗藏。梵语修多罗,华言契经。
二、梵语优波离,华言化生,或翻上首,以其持律第一,为众纪纲故也。如来灭后,与五百圣人于毕钵罗窟内,结集毘奈耶藏。
毕钵罗,西域记云:即菩提树也。梵语毘奈耶,华言善治,即律也。
三、梵语迦叶,华言饮光,谓其身光炎,涌能暎余物故也。如来灭后,集诸大众于毕钵罗窟等处,结集阿毘昙藏。梵语阿毘昙,华言无比法,即论也。
一、羊车。
二、鹿车。
三、牛车。
三车者,车即运载之义,喻三乘之人,各以所乘之法,运出三界,而至涅槃也。
一、羊车者,以羊挽车,故名羊车,喻声闻之人,修四谛行,求出三界,但欲自度,不顾他人,如羊之奔逸,竟不回顾后群,故以羊车喻之。经云:「如彼诸子,为求羊车,出于火宅」是也。
二、鹿车者,以鹿挽车,故名鹿车,喻缘觉之人,修十二因缘行,求出三界,而略有为他之心,如鹿之驰走,即能回顾后群,故以鹿车喻之。经云:「如彼诸子,为求鹿车,出于火宅」是也。
三、牛车,以牛挽车,故名牛车,喻三藏教菩萨之人,修六度行,但欲度人,出于三界,而不求自出,如牛之荷负,安耐一切普运,故以牛车喻之。经云:「如彼诸子,为求牛车,出于火宅」是也。
一、小草。
二、中草。
三、上草。
草即药草也,药草既蒙云雨之润,即得生长,而能徧治众病,变体成僊,以譬五乘之人,既闻法华之教,无漏智慧,即得增长,能破无明之惑,开佛知见,故以三草喻之。
五乘者:菩萨乘、缘觉乘、声闻乘、天乘、人乘也。
一、小草喻人天也,谓法雨既沾,无不蒙润,而人天之机,根力微弱,未获大益,故名小草。
二、中草喻声闻、缘觉也,谓此二乘之人,蒙佛法雨,而于大乘根渐增长,故名中草。
三、上草喻三藏教菩萨也,谓此菩萨,蒙佛法雨,敷荣郁茂,自他饶益,故名上草。
一、烦恼余。
二、业余。
三、苦余。
一、烦恼余,亦名障余,谓二乘之人,虽断三界内见思惑尽,尚有界外无明惑在,故名烦恼余。
二、业余,亦名道余,谓二乘之人,虽断三界内业缚,尚余界外变易生死之业,故名业余。
三、苦余,亦名果余,谓二乘之人,已出三界分段生死,尚有变易生死之苦,故名苦余。
一、外子。
二、庶子。
三、真子。
一、谓诸凡夫未曾入道,未能绍继佛种,是名外子。
二、谓声闻、缘觉,但禀小乘之教,生于法身,不从如来大法生,故是名庶子。
三、谓大乘菩萨禀受如来大法,生于法身,是名真子。
一、象渡河。
二、马渡河。
三、兔渡河。
三兽喻三乘,河喻空理也。谓:通教声闻、缘觉、菩萨同出三界,取证空理,而根器有大小,行位有浅深,如象、马、兔同共渡河,而有浅深之异,故以此为喻也。
一、象渡河者,喻菩萨之人也。谓:菩萨修六度万行,利益众生,断见思惑,及断习气尽,而证菩提,如象之渡河,得其底也。
见思惑者,意根对法尘而起分别,曰见惑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贪爱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尘,曰思惑。习气者,即见思余习之气分也。
二、马渡河者,喻缘觉之人也。谓:缘觉修十二因缘,断见思惑,虽兼断习气,未能净尽,而证真空之理,如马之渡河,虽不至底,而渐深也。
三、兔渡河者,喻声闻之人也。谓:声闻修四谛法,断见思惑,未能除断习气,而但证真空之理,如兔之渡河,但浮水而过,不能深也。
一、驱乌沙弥。
二、应法沙弥。
三、名字沙弥。
梵语沙弥,华言息慈,谓息恶行慈也。
一、谓能驱遣乌鸟,即七岁至十二、三岁者,皆名驱乌沙弥。
二、谓能与出家之法相应,即十四岁至十九岁者,皆名应法沙弥也。
三、谓能止息诸恶,勤行众慈,可以沙弥名字称之,即二十岁以上,皆号名字沙弥也。
一、声闻乘。
二、缘觉乘。
三、菩萨乘。
乘,即运载之义,谓声闻、缘觉、菩萨,各以其法为乘,运出三界生死,同到真空涅槃,故名三乘。
一、声闻乘者,闻佛声教而得悟道,故曰声闻。谓其知苦、断集、慕灭、修道,故以此四谛为乘。
二、缘觉乘者,因观十二因缘,觉真谛理,故名缘觉。谓:始观无明缘行,乃至缘老死,此是观十二因缘生,次观无明灭,乃至老死灭,此是观十二因缘灭,观此因缘生灭,即悟非生非灭,故以此十二因缘为乘也。
三、菩萨乘,菩萨,梵语具云菩提萨埵,华言觉有情,谓觉悟一切有情众生也。菩萨行六度行,广化众生,出离生死,故以此六度为乘也。
一、声闻观苦谛为初门。
二、缘觉观集谛为初门。
三、菩萨观道谛为初门。
一、苦即三界生死之苦也。谛即审实之义,谓声闻之人,知果苦而断集因,慕寂灭而修道品,谛观五阴生死之身,即是众苦之本,故观苦谛为初门。
二、集即招集之义,谓烦恼之因,则能招集生死之苦果也。缘觉之人,于十二因缘中,初从无明观起,无明即属集谛,了知苦果,实由集因而生,故观集谛为初门也。
三、道即六度也,谓菩萨为利他故,广行六度,化诸众生,故观道谛为初门也。
一、世间天。
二、生天。
三、净天。
天者,天然、自然、乐胜、身胜,故名天也。
一、谓十方世界,一切刹土中,诸大国王,虽处人中,享受天福,是名世间天。
二、生天者,即一切众生修行十善之因,受其果报,或生欲界天,或生色界天,或生无色界天,是名生天。
十善者: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两舌、不恶口、不绮语、不贪欲、不瞋恚、不邪见也。
三、谓声闻、缘觉断诸烦恼,获大神通,变化自在,清净无染,是名净天。
一、勇猛强记。
二、勤修梵行。
三、佛出其土。
梵语阎浮提,华言胜金洲,即南洲也。三洲者,东弗于逮、西瞿耶尼、北郁单越也。
一、谓南洲之人,于诸教法,勇猛读诵,记闻广博,心不忘失。其余三洲,则不能然,所以胜之也。
二、谓南洲之人,于诸清净梵行,则能精勤修习,期证道果。其余三洲,则不能然,所以胜之也。
三、谓南洲乃是中华文物之国,一切圣贤,皆出其中,其人易化,所以佛之降生,必在斯土。其余三洲,则不示现,所以胜之也。
一、能勇猛。
二、能忆念。
三、能梵行。
一、诸天耽嗜欲乐,不复进修,是人虽不见当来之果,而能修诸苦行,精进不怠,是能勇猛胜诸天也。
二、诸天耽嗜欲乐,慧性常昏,是人能忆记囊久所作所说之事,了了分明,悉无忘失,是能忆念胜诸天也。
三、梵者净也,诸天耽嗜欲乐,不复增修善业,是人初发心时,能种殊胜善根,爱持戒律,行业清净,是能梵行胜诸天也。
一、身见结。
二、戒取结。
三、疑结。
结,即见惑,众生由此见惑,结缚不能出离生死,声闻之人,断此惑尽,即证初须陀洹果,故名初果三结。
梵语须陀洹,华言预流,谓预入圣道法流也。
一、谓众生于五阴等法中,妄计为身,强立主宰,恒起我见,是名身见结。
二、谓外道之人,于非戒中,谬以为戒,取以进行,如鸡狗戒等,是名戒取结。
鸡狗戒者,谓外道计自身前世,从鸡中来,即便独立等,或计从狗中来,即便噉粪秽等是也。
三、谓迷心背理,而于正法犹豫不决,不能深信,是名疑结。
一、行圆满。
二、果圆满。
三、师圆满。
一、谓听闻正法,依法修行,复能为他,如法演说,自利利他之行既周,是名行圆满。
二、谓由修行即能证涅槃之果,圆成满足,是名果圆满。
三、师即受道之师,谓能以佛所说之法,教诫于我,复能引发一切梵行,令得满足,是名师圆满。
第一田。
第二田。
第三田。
第一田,此田渠流便利,无诸沙卤、瓦石、棘刺,种一得百,以喻菩萨,根性猛利,智慧明了,利益众生,无有穷尽,是为第一田也。卤,音鲁
第二田,此田虽无沙卤、瓦石、棘刺,渠流险难,收实减半,以喻声闻,根性稍钝,虽得无漏,但能自利,不能度生,是为第二田也。
无漏者,谓声闻惑业已断,无复漏落三界生死也。
第三田,此田渠流险难,多诸沙卤、瓦石、棘刺,种一得一,为藁草故,以喻阐提之人,而于佛法,无有信心,今为说法,以种后世善种,是为第三田也。
阐提,梵语具云一阐提,华言信不具,外道名。
一、破恶。
二、怖魔。
三、乞士。
梵语比丘,华言除馑,谓众生薄福在因,无法自资得报,多所馑乏。出家之人,戒行是良福田,能除因果之馑乏,故名除馑。或言不翻者,名含三义故也。
一、谓比丘修戒定慧之道,能破见思之恶,故名破恶。
二、魔,梵语具云魔罗,华言杀者。谓能杀人智慧之命也。比丘既能修道,魔即念言:此人非但出我界域,亦能转化于他,空我眷属,魔即惊怖,故名怖魔。
三、乞是乞求之名,士是清雅之称,谓比丘常当乞食,清净自活,上乞法以资慧命,下乞食以资色身,故名乞士。
一、犯戒杂僧。
二、愚痴僧。
三、清净僧。
一、谓其虽持禁戒,为利养故,与破戒者常共亲附,同其事业,杂处熏习,因而破戒,是名犯戒杂僧也。
二、谓其虽在阿兰若处,诸根不利,暗钝愚鲁,经、律、论藏,不能解了,于诸弟子,或犯禁戒,亦不能教令清净忏悔,是名愚痴僧也。
梵语阿兰若,华语闲静处。
三、谓其本性清净,严持戒律,通达经论,不为诸魔之所沮坏,又能调伏利益一切众生,为说诸戒轻重之相,堪称护法无上大师,是名清净僧也。
一、本毘尼藏。
二、坚持不杂。
三、受持不忘。
一、梵语毘尼,华言律,谓为律师者,必本于毘尼,讽诵通利,句义辩习,文字不忘,然后可以教授于人,所以称之为律师也。
二、谓为律师者,当怀惭愧,坚持法律,于毘尼藏所有文句义疏,悉皆通达。若有问者,次第而答,不为杂乱,所以称之为律师也。
三、谓为律师者,于毘尼藏所传之师,须知次第授受之由,若佛授优波离,如是次第,师师相承,乃至于今,于其名字,或能尽知,或知一二,而不忘失,所以称之为律师也。
一、令出家者。
二、令知集法者。
三、令得漏尽者。
佛告比丘,我见有三种人,于诸有情,多获利益,其恩难报,假使尽其形寿,以诸上妙衣服、饮食、卧具、医药,及余资缘,而供养之,亦不能报也。
一、谓若有人为其说法,劝令出家,剃发染衣,以正信心,受持净戒,乃至成就菩提,其恩难报也。
二、集,积集也,谓众生,积集烦恼惑业,而能招集生死之苦,若有人为其说法,令知烦恼过患,而灭除之,其恩难报也。
三、漏尽者,谓众生生死惑俱尽,不漏落三界也。若有人为其说法,令如法而修,破除烦恼,出离生死之苦,而证真空涅槃之乐,其恩难报也。
一、现报。
二、生报。
三、后报。
一、谓现世作恶,现身即受恶报。现世作善,现身即受善报,是名现报。
二、谓此生作善作恶,来生方受善恶之报,是名生报。
三、谓或过去无量生中,作善作恶,于此生中,受善恶报,或在未来无量生中,受善恶报,是名后报。
一、怨想。
二、亲想。
三、中人想。
般若经云:菩萨欲成无上道者,应起平等心,于一切众生,无有偏党,皆生亲爱之想,莫生怨心,莫生中人心,故名三想。
一、怨想者,谓有人加害于我,及害我父、母、兄、弟者,亦生亲爱之想也。
二、亲想者,谓于父母兄弟及亲戚朋友等,皆生亲爱之想也。
三、中人想者,谓于非怨非亲之人,亦生亲爱之想也。
一、神变示导。
二、记说示导。
三、教诫示导。
示,开示。导,引导。谓:菩萨见诸有情,在地狱中,受极苦报,即起拯济之心,故有三种示导也。
一、谓菩萨悯彼地狱之苦,故现神通之力,灭除汤火刀剑种种苦具,令诸众生,借此神变,从地狱出,生天人中,受诸快乐,是为神变示导。
二、谓菩萨悯彼地狱之苦,而于众生,念念记忆不忘,而为说法,令诸众生,借此法力,从地狱出,生天人中,受诸快乐,是为记说示导。
三、谓菩萨悯彼地狱之苦,即发慈、悲、喜、舍之心,说法教诫,令诸众生,借此教诫,从地狱出,生天人中,受诸快乐,是为教诫示导。
一、施福业。
二、平等福业。
三、思惟福业。
一、谓修行之人,若遇贫穷之人来乞之时,须食与食,须衣与衣,乃至卧具、医药,随其所欲,皆悉施与,因施获福,是名施福业也。
二、谓修行之人,能持戒律,不兴恶想,梵行端严,语言和雅,以平等、慈悲、爱护之心,普覆一切有情,令得安稳,以平等心,而能致福,是为平等福业也。
三、谓修行之人,以智慧观察,了知出要之法,远离世间尘缘杂想,以此思惟,为出世善福之业,是为思惟福业也。
一、报恩福田。
二、功德福田。
三、贫穷福田。
一、谓父母有养育之恩,师长有教诲之恩,若能供养恭敬,非惟报答其恩,抑且自然获福,是名报恩福田。
二、谓若能恭敬供养佛、法、僧三宝,非但成就无量功德,亦能获其福报,是名功德福田。
佛,梵语具云佛陀,华言觉。僧,梵语具云僧伽,华言和合众。
三、谓若见贫穷困苦之人,当起慈愍之心,以己所有资生等物,而给施之,虽不求报,则亦自然获福,是名贫穷福田。
一、心清净。
二、身清净。
三、相清净。
一、谓修学般若菩萨,不生染心,不生瞋心,不生憍慢心,不生悭贪心。不生邪见心,是名心清净。
二、谓修学般若菩萨,心既清净,再后受身,常得化生,是名身清净。
三、谓修学般若菩萨,身心既皆清净,则能具足相好庄严其身,故名相清净。
一、身行清净。
二、口言真诚。
三、意专向道。
经云:须菩提问佛色身,佛即以三业答之。梵语须菩提,华言空生,又云善现。
一、谓身之所行,能防塞一切诸不善法,是名身业清净。
二、谓凡所言说,真实诚信,永离邪妄之语,是名口业清净。
三、谓收摄身心,常居寂定,无他异念,是名意业清净。